• 我现在什么都不怕,包括妥协,

    真的。低头走路,能不说话就不说;

    奉承每一个轻视我的人,

    热心地回应每一份凉薄。

    -----------------------------

    如果偶遇善良,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

    这无底深坑,为了尽快得救,

    更为了省却更多麻烦。

    ------------------------------

    你知道我的意思,虽然,我不知道你

    在哪里。没有消息,

    也很少想起,更不必借机

    把这首诗献给你。

    -----------------------------

    好些年过去了,你成了一种仪式,

    被我执行,被我终止,被我

    用来自得其乐。你曾经哭得那么凶,

    咬着我的名字像狗啃骨头――

    ------------------------------

    但更多事已经发生,

    把某个东西越埋越深。当然,

    它自己早就烂得差不多了。

    -----------------------------

    也许我该说“分解”,

    更科学,更客观,更有距离感。

    (你还记得这种句式吗?

    ――更健康,更快乐,更有制造力――

    那时,我们都对生活怕得要死。)

    -----------------------------

    我现在什么都不怕,

    连你都不怕。我无比衷心地渴望你

    幸福。当然,

    我也会好好的:头顶星空,胸怀道德律。

  • 2005-03-26

    瞎讲三千

             报社后面的那条小街,开了些乱七八糟的小店,除杂货店外倒闭几率极高。去年叫“下龙湾”的一家,还以为它也依惯例无疾而终了,没想到老板只是冬眠了一下而已。今天路过,已经换了明确的墨绿色招牌:越南菜。是最简单的越南粉面馆而已,卖牛肉粉(大份12元小份6元)、鸡粉(10元)、凤尾春卷(大16小8)、网纹蟹肉春卷(大16小8)、越南豌豆绿糯米饭(10元)、法式面包(10元)、越南咖啡(10元),在整个三月,以上价格全部五折。花七蚊点了一份小牛肉粉和一份小春卷(蟹肉的卖完了)之后,兴奋的掏出手机给远在马六甲海峡装人形浮木的某人发短信,原来他的饮食记忆力也不差,还记得那家疑似倒闭的下龙湾。

    fuge:华记附近有一家就是那个吗?我正坐在马六甲一个华人饭馆吃海南鸡饭。马来西亚的海南鸡饭,饭都捏成汤圆大小的饭团,六个团子一碟鸡加黄瓜合人民币八块。
    xuliushan:爽哉。试吃春卷一般,因调味汁不地道。牛肉粉极赞,详见博。蟹肉春卷已售空,下次再吃。看来你这次享嘴福了。

             牛肉粉之所以赞,是赞粉做的好,汤下得浓。所谓东西要做得好吃,无非三样:1,舍得下本钱;2,食材新鲜;3,吃多试广,舌头灵敏且有对食物的博爱精神。这家店的粉大概是自制的,弹性无可指摘,近乎透明,宽窄合宜,而且重新开张,舍得打本钱,汤里有浓郁的牛味,可以在喝汤时感觉到一个急切的不想倒闭的老板的诚意……不知道能持续多久,这样的一碗粉。大部分商业性的食物制作者,总是越来越懒惰,越敷衍。

    fuge:牛肉粉在米国时常吃,那里很多越战难民。上次到云南倒少吃,都在尝没吃过的,河内的火锅鱼,砚港的酸汤鱼等。会安有一种烧猪肉米粉很好吃名叫“犒劳”
    xuliushan:口福啊
    fuge:东南亚的吃,包括华人,都挺简单的,没法跟中国比,但也清爽,比较而言还是泰国菜丰富些,中国人不易明白其中各种调味料的精妙而小看它,我在慢慢了解
    xuliushan:听起来很情色的感觉
    fuge:食色果真相通呢!我就觉得泰国帅哥发生率高,这次走过柬埔寨后印度支那三国都到过了,男色逊于暹罗。马来西亚更次,马来人华人印度人歪瓜裂枣居多哈哈

  • 2005-03-25

    胡说八道

    看见痛楚的博里说他买了张周云蓬的CD,好象叫《沉默如谜的呼吸》。周是一个东北城市的特教学院毕业的。不知道他是哪一届的学生,既然他顶着这么一个明显是艺名的名字。我和他毕业于同一所大学,不同的学院。特教是专招残疾人的学院,当时是全国独此一家残疾人可以领到正宗本科文凭的地方,现在也许还是这样。

    东北。白色。冰。雪花。冷。破烂的学校。那群唯一在校园里有点艺术气息的残疾人。

    是一所很糟糕的大学,糟糕到我觉得自己根本没接受过大学教育。后来想通了这点以后我就开始出去疯玩。疯玩之前的两年什么都没做,趴在寝室里蹭过寒冷的一天又一天,谈明知道和自己根本没什么关系的恋爱,执着的看台湾校园言情小说——就是超恶俗超狗血的那种口袋本小说,富裕的时候和同学去三六九小店下馆子,AA制的女生们紧张地围在一起抢吃马上会变冷的菜,东北籍的男生令人无比厌烦的在隔壁称兄道弟喝劣质白酒呼呼幺幺豪言壮语打架闹事。

    到处都很脏。地面滴滴达达永远在结冰化冰结冰化冰。塑料袋到处乱飞,一半压在冰泥里一半已经探出头来接触空气。卖酱骨架的。卖大楂子粥的。卖朝鲜凉菜的。冰糖葫芦。大馒头糖三角。下岗工人成排的站在一边废弃的水泥地上等待清洁、刷墙之类的活儿。他们和摆摊的一样,零下二十度或三十度的冬天,一大早就站在那里。“可以接任何活计”——一般下岗工人的胸前都有这样的一块白铁皮,上面写了自己能做的各种劳动之外总结性的加上这么一句。请把我们带走吧,我们什么都能做。

    那时候我也很穷,和我在一起的小男生(按东北人的说法是我对象)也很穷。寝室里的女生都很羡慕能在社会上找男朋友的女生,已经工作了,有钱,可以请女朋友吃肯德基,“啊。赞美主”。

    后来,寝里的老五被大连男孩追上了,原因就是连着请她吃了一个月的麦当劳。当时那个男孩曾经问过我,知道不知道我的死党最爱吃麦当劳还是最爱吃肯德基,他好下手。出于在那片冰天雪地里对女友的深深嫉妒,我骗他说,她爱吃肯德基。后来女友当面严肃的揭穿了我这点小伎俩,令我无地自容。我的小男友非常体谅我对KFC和麦叔叔的纯真向往之情,从食堂里打了一只所谓香酥大鸡腿,五块钱一只,伸手穿过男女寝室的铁栏递给我,没有抨击我的人格低下……

    那条穷学生堆集的泥巴小街上,鹤立鸡群的除了邮电局卫星路分局,另外一家就是一个小铁皮棚。我在那里打工,认识了一群特教学院的学生。

    其实刚进大学的时候就去过这个学院,他们在北院,其他八个学院的宿舍在南院。出于一种残忍和慈善兼而有之的好奇,刚进大学的女生总是成班成班的跑去那里玩。在那里,聋哑人一般习画,盲人则学按摩或音乐,另外一些肢体有撼的人则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种。关于这个特殊的学院,难以道明。他们在这里度过了一段安稳学习的时间,也曝出过副院长对多名盲哑女生性侵犯的丑闻。大多数人,在这里享受了比社会生活更温暖一些的青春年华。北院的男生,每年总会有那么一些在追求南院的女生,用残疾人证给女孩买春运难搞的座位票,但最后几乎全部以失败告终。

    南院愿意给的接触和温暖是有限度的。但北院似乎不这么想。女生们觉得尴尬,于是逃回南院了。最初的好奇心消失了,剩下的只有残忍。而一届一届新进入学校的女生仍然会往那边跑,因为那边有好听的音乐和会弹吉他会画画的男生,还有她们从未接触过的一个世界。

    我做兼职的铁皮棚是一个音像店,在那条小街上的地位俨然地铁里的季风书店,或者北大南门的旧雕刻时光,给附近几所大学的孩子们提供音乐上的精神食粮,成为一个小小的集散点。那时候还没有卖CD的,正版磁带一块一块的抠着放在墙壁上,五六平方的小房子里总是挤满了人。我盘腿坐在炕上卖磁带。

    当然我不是老板。老板娘胖的要命,嘴唇红的要命,东北本地人。我从来不上晚自习,又刚刚失掉兼职——在漫画店里看店,丢了店里50块钱——于是她以每个月两百元的价格雇我给她看磁带店。我在这儿买的磁带太多了,大家本来就是熟人,她答应,给我这个以迷糊和算不清楚帐而出名的店员非一般的磁带优惠价格。

    后来大学毕业的时候,我把那些磁带装进箱子,蹲在宿舍楼下一块钱一盘全卖掉了。

    小店的位置在街道上,南院和北院的中间,大家都来这里买磁带。

    周云蓬。不知道是谁。不知道是哪届的孩子。出专辑了是吧?混得挺好。给你们特教的男生们争口气……那么多爱玩吉他,爱画画,最后这点小爱好也无疾而终的男生,你能混出来,是他们的骄傲……那些已经不可能在后面的生活里专心歌唱的你的同学……

  • 2005-03-22

    长矛森林

    以前两点钟能睡觉的时候,一切都很正常。然后是三点。四点。六点。八点。十点。十二点。逐渐整天都不能睡觉。又似乎整天都睡着,出门吃饭和人谈事面试上街整个的都像做梦。
    到八点的时候觉得也没什么。按这个速度下去,时区轮一圈,总有一天会轮到重新夜里十二点睡觉。
    但其实好象不是那么个轮法。
    睡眠变得越来越困难。现在以两小时来计算时间。每次睡两小时。随即惊醒。再过若干小时,再睡两三小时。有一次吃了据说可以入睡的药,一个小时后就醒了。
    白天清醒的时候和朋友一起在家看韩剧。两个人一起疯狂地笑,神经质的一起笑了足足两小时。朋友差点耽搁了飞机。就为了那么一出电视。

    插播歌曲:

    男:问世间是否此山最高
             或者另有高处比天高
    女:在世间自有山比此山更高
      但爱心找不到比你好
    男:无一可比你
    女:一山还比一山高
    男:真爱有如天高千百样好
    女:爱更高
    合:论武功俗世中不知边个高
      或者绝招同途异路
      但我知论爱心找不到更好

  • 2005-03-22

    弗御

    和他们有关的传说

    所谓的有关,其实只体现在都是“水族”的这一点上。

    家乡的雷雨,按惯例也是由水族来操纵行事的。江南为何多洪水,是因为“小占”是最经常被分派来这一带行雨的水族。他的正式大名,叫“斩尾龙”。

    小占的妈妈是人类,有着和《西游记》里玄奘的妈妈满堂娇差不多的悲惨经历。跟某某爱人结婚,但是婚后随夫去江南上任时,路过某水,满堂娇被贼舟子抢夺为妻,而男人则被推落水一命呜呼。不同之处在于,小占的妈妈是被一条龙抢走的,而不是什么坏舟子。龙抢了她之后,变成她第一位丈夫的相貌,好端端的带着她继续旅途,去该上任的地方上任了(旁白:一条有官瘾的龙……)。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小占和爹妈过着幸福的生活,连小占一起,有九个孩子在官衙里度过了美好的童年。不幸的是,某天某道士路过,见官衙内黑气冲天——这是龙气啊——于是密告众人,再找机会问清了龙的夫人关于县官本尊的事实,于是大家布置了圈套,要杀掉这条官员龙。

    根据传说,杀掉水族,特别是杀掉水族中的龙,最关键的一条就是不能有水。在执行术士的法度之处,绝对不能有半滴水。所以,那天官衙里的水缸、水桶、杯子……所有水的容器里,一切皆空。桃木剑,端起来了。

    小占的爸爸死了。小占的八个兄弟姐妹都死了。因为这是谬种。

    小占的妈妈没有死,她已经回到人的阵营中去了,她的上策——出家;中策——守寡;下策——被推上柴堆处死如果她生活的地方有宗教裁判所,当宗教裁判被改作祠堂,她可能会被浸猪笼……她是可以对两位夫都守节的。

    小占也没有死。也许他是真正继承了父亲那滴龙血的后代。在他爸爸平日装作县官断案的衙门里逃窜,到处找水。当然,作为故事的主角,他好彩的找到了他需要的那一滴水——

    在砚台里。

    是一滴残留的墨汁吧,或者。整个衙门里,唯一没被清除的水。

    龙只要一滴,就够了。

    于是小占借着这滴墨汁,水遁了。

    但他的动作不够快,道士的桃木剑已经斩至!

    斩!

    小占在他十岁的时候,全家死光光,他自己跑掉了,但尾巴永久性的被砍掉,他自己后来的永恒岁月里,全身乌黑——因为那滴墨。

    以正常的人类小孩脑筋而言,这些经历是够受的了。对小占,他是水族和人类的结合,最终选择了成为水族,他似乎也不能承受这些。

    小占是后来最经常被派到江南来执行雨务的水族。

    每年都有无数的雷雨,在我的家乡。特别是那一天——小占全家死掉的那天。

    在我上小学的某一天,所有人都被迫站在操场上,因为那雨下得如同要把所有建筑压垮。继之电闪雷鸣,大家又纷纷躲回教室。惊鸿一瞥里,天空上掠过金色的巨大云朵,那是龙的形状。很多人都看见了,“桃花汛里斩尾龙”,古老的传说又一次被提起,我知道了小占的故事。他是多么不情愿的,在执行着每年一次预告春天的任务啊。

    爸爸以非常确定的语气告诉我,小占的家务事并非神话,而只是俗话说的,“时间越来越久,事实变成了故事,故事变成了传说”。他甚至带我爬上了问政山,在皱折的山脊背后,某处茅草从生处,他远远的指点给我看——“看见了吗?那里有一个天然的洞穴,被许多草掩盖着的。那是斩尾龙家人的坟墓。每年他在天上发泄完怒气之后,会满怀悲伤的来到这里,给自己的家人扫墓。所以山头这一块,从来不会被暴雨冲袭”——因为,那是小占的家人。

    小占,一条满怀怒气和伤心,又不知道该不该恨自己妈妈的,全身乌黑的,聪明的小龙。

    和他们有关的梦境

    在梦里
    他们是一对男女朋友,水族,但化成人形
    都穿白色衣服,很酷
    有时候他们会开玩笑的合体化成一条超级大鱼
    他们养了一条巨大的宠物狗
    但我不知道那狗狗确切来说是什么,只知道“狗”只是它的形状
    梦里我被那条狗(表面)吓倒了,因为是惊人的巨大,外表是红白相间
    他们笑的很开心
    让我再仔细观察狗在对我咆哮后的动作。如果它在打滚并打呼噜,就表示认同我。如果咆哮后继之以怒色,那就得赶快离开这条狗狗
    发现大狗其实已经认同了我
    于是很开心的抱着它玩
    在梦境里也不能改变的,希望得到认同的卑微心态

    似乎它是帮助他们执掌雷声的
    永远随行他们的朋友和部属
    不知道自己和他们什么时候曾经相识过

    作为水族,他们是其中比较散漫的一对
    被随机的派往各处执行雨务
    这场雨是为春天做的铺垫和开头
    正巧广州的这次轮到他们出席任务
    所以和我见个面
    打个招呼
    用梦境把我从睡眠中叫醒
    不知再过多少时候才会再见
    所以我按他们的提示醒过来
    看见了一场代表春天的暴雨

    他们本身

    三月二十二日上午的十一点二十分
    一分钟到一分钟半之内
    城市变成了我熟悉的那样子——夜晚,黑色,所有车打亮灯
    从阴天到黄色的黯淡到变黑
    总共一分钟多
    广州水族过境。
    太酷了。一分钟内天变全黑闪电大雨
    本来我好端端的在床上睡着觉。刚刚入睡两个钟头。
    有了上面的梦之后,我准时在十一点十九分醒来,目睹了这场雨
    然后他们离开了。
    十一点四十,阳光普照。
    城市摆出例牌的面孔:我们这里,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 nicole 说:
    你的博怎么还不更新
    锡金的冰激凌 说:
    干脆关掉算了.越来越没得写.
    nicole 说:

    锡金的冰激凌 说:
    我现在的爱好是找各种不伦小说看.最近忽然迷上这个调调.
    nicole 说:
    我有一阵子老看
    nicole 说:
    最爱看撒卡跟加隆的孪生兄弟乱伦
    锡金的冰激凌 说:
    兄弟乱伦……这个……我比较偏爱兄妹
    锡金的冰激凌 说:
    BL前阵看太多看伤了
    nicole 说:
    兄弟比兄妹乱
    nicole 说:
    那个卑微的神灵里有兄妹乱伦啊
    锡金的冰激凌 说:
    哪个
    nicole 说:
    那个印度小说,还是孪生的
    锡金的冰激凌 说:
    卑微的神灵?
    哦。好棒哦。
    我去GOOGLE
    nicole 说:
    那个书hardcopy很好找的
    不用上网看
    nicole 说:
    我不能在网上看小说

    锡金的冰激凌 说:
    你喜欢印度吗
    nicole 说:
    不能说喜欢,也不能说不喜欢
    nicole 说:
    我的趣味现在太过cultivated,没有什么直接的喜欢不喜欢了
    锡金的冰激凌 说:
    有年去乡下拜年。在非常深奥的大山里。居然那种山尖上还住着人家。他们的职业不是农民,因为根本无地可耕,都是山。所以那里的居民以种植梅花为业。所谓的种植,其实也只是等花开了,自己去收,拿着笸箩在下面等花自动往下掉。那些奇奇怪怪站在大山里的梅花很漂亮。香味也浓。没人管。但有人收。
    nicole 说:
    呵呵,这段话很漂亮啊,可以放在博了
    nicole 说:
    博里
    nicole 说:
    唉,今天怎么老打错字
    锡金的冰激凌 说:
    是因为你的那句话忽然想到的
    nicole 说:
    哦,我现在是有了个机械化生产的大园子,有各种各样的花被催放

    nicole 说:
    我在找黄碧云的小说看,居然看不进去
    锡金的冰激凌 说:
    以前有一阵我很喜欢她写的那个纽约故事
    nicole 说:
    我刚才正在看
    锡金的冰激凌 说:
    对了,她的同学很好玩
    nicole 说:
    看不进去。我以前住纽约
    锡金的冰激凌 说:
    好象她那个班的人气质都很像的
    我是说黄的大学同学们
    nicole 说:
    哦,中文大学?
    锡金的冰激凌 说:
    我认识的是个男生,GAY,文字很漂亮。怎么说呢,思路和气质和黄的很像
    锡金的冰激凌 说:

    锡金的冰激凌 说:
    那个男生,是春光乍泄的剧照师
    nicole 说:
    哦,那种气质的好像是有一些人
    nicole 说:
    我觉得比较隔阂
    锡金的冰激凌 说:
    我想应该是班感情很丰富的人吧
    nicole 说:
    嗯,应该是。不过感觉有点吃饱了撑着
    呵呵,和他们有阶级差别
    锡金的冰激凌 说:
    我对阶级这方面的事情比较迟钝。或者说是不太愿意去想。但矫情如今似乎已经成了超越阶级的一种习惯。
    nicole 说:
    我也不愿意想,不过有些烙印总在身上
    我有身份认同的疑虑,呵呵
    锡金的冰激凌 说:
    想得太多了

  •          满族人的说话方式有意思,或者是这人本人的说话方式有意思。叶赫那拉根正(即:那根正)平时一定是个挺爱说话的人,即使如此,他仍然在开头就说,“我姓名叶赫那拉根正,是清朝慈禧太后的曾孙。正因为这个身份,很多年来我也生活得谨言慎行,不敢有更多表示。改革开放后,我就一直有一种想倾诉的愿望,想通过写一本书让人们知道很多以前人们并不清楚的事情。”在下文中,他又把外人对他祖奶奶和李莲英的关系暧昧传说描述成“大家都认为她和李有一腿”。正确说来,他其实是老太后的曾孙侄,真正的祖父是以无能著称的桂祥,上述话语,着实看得令人忍俊不禁。最重要的,是指望从里头看些八卦。《御香飘渺录》和另几部由德龄容龄写的东西里八卦也不少。
             这些都是在网站上订购的,上午十一点,接过一个电话之后,我气愤地从床上蹦起来大骂,“电子商务,八得人心!”因为明明在订购的附言上注明:“请勿在上午和这个定单的主人联系。请在下午五点后或晚上才打电话。”而为了这么一个狗P定单,几本八卦老太后的书,几本完全已经不好看的斯地芬金新小说,他们连续两天在十一点给我打语焉不详的确认电话,在中午十二点再打一次,一点半让我爬起来开门收书。真是受够了。他们完全不理解一个好不容易在早上九点才睡着的人十一点醒来是多么痛苦的事,以及我要花更多的时间才能把自己重新弄睡着。当然,梦境的继续是不可能的事情,大部分时间上波段的梦和下波段还是互有联系的。做梦越来越变成一种清晰、旁观者和类似绘画的游戏:能感觉到梦的线条一点点从脑部的一个想法在加重,一点点言不及义的感觉、念头,被胡乱扯在一起,然后,当!终于变成了一个梦,雾气加重了,不能再做一个袖手旁观者,我正式走进了那个梦……让一个梦境因为电话而生硬的结束,就好象强行把电脑关机,对脑部的损伤不言而喻……      
             博客就像一棵果子树,那些连接就是树上的丫杈,而且丫杈们开放得颇为错落:前段时间更新颇快的最近都更新很慢,但总能找到几个最近更新很快的博,比如小酥的,比如barb。
             对于油灯和香炉,最近这方面我的使用技巧在增加。刚开始的时候,要么是油用的太多,要么是太少不足以持续燃烧。还有灯心,总是一烧即灭,而香炉里的盘香也总是很难一次性的燃烧完毕一小盘。后来找到了窍门,灯心在使用之前先泡够油,再晾干,这样的灯草很耐烧。而盘香则最好把香头放在香灰上开始烧,一次总能将一小圈烧光。上周从昆明的圆通寺回来之后,带回来一些长藏香,还从人家的庙里带了一包灰千里迢迢的飞回来,因为我家的灰不够,不足以插香。又在灰上撒米,这样有助于香的直立。终于,一切都妥当了。
             圆通寺并不大。开满了樱花。它注重水的运用,将观世音和阿弥陀佛供奉在水上的亭子里。在后山,还有一小汪水,中间坐着一小尊观音的慈像,似乎在摹拟南海,或者,就是南海。当然……它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些喇嘛庙,那代表着更高的海拔,山风猎猎呼啸,经幡在挥舞,而喇嘛们身着红裙,面露笑容。灼热的阳光,无法回避的牦牛味儿,低沉的诵经声。那一天我从广州飞到昆明,呆了半天,又在夜晚飞回广州。计算了一下,时间还够我去一趟圆通寺。去那里是因为师父曾给我的一包茶叶,是他为了给新造的大殿开光而得到的普洱茶。为了酬谢和茶叶的缘分,我终于站在寺的中央。
  • 2005-03-11

    雾数

            今天早晨五点迷糊醒来,特别兴奋的回想着自己做的超级美梦。先是去一个风景如诗如画(请原谅我的词汇贫乏),青山绿水类似于《英雄》《十面》之类景色的地方旅行,那里的菜还超级好吃,泰国风格和越南风格的中和。自己还穿着超级晚礼服的鲜红长裙(参见《飘》)在楼梯上出来吃一顿普通的中饭。后来才想起所谓美梦其实是上个噩梦的延续,是因为在上个噩梦——一个可怕的村庄,搜捕所有的陌生人,到处伫立着绞刑架,有的架子上甚至吊着小孩,或者有的架子正在行刑,旁边还有村民围观。我是怎么躲过那些绞刑架都忘记了,不过当时的那种恐怖之情还记得。是躲过这些之后,才迎来那个美梦的,但醒来的刹那却只记得美好的梦境了。想不到连做梦,我也是个顾头不顾尾的人。

             另外今天去寺里买油,家里的用完了。在门口忽然发现了阳朔酒吧街著名的白毛道士,那是个严重的白化病人,其实只有二三十岁,利用先天的病症留了长长的白头发,穿道士服和鞋子,看起来象个高人似的在酒吧街给游客算命,生意还不错。有一次看见他差点被几个女人打,因为他满口胡说对方有大灾难要化解什么的,大概话说的太铁口直断了一些,被女人围着骂和打,好惨。关门打佯后我又从那条路荡回去,看见他的几个合伙生意者正在严厉的训斥他。(注)

             结果今天又在广州光孝寺门口看见这个熟悉的白发“道长”,只不过他换了衣服:改背和尚袋,踏起棱僧鞋,着僧衣,不变的是头上那条缠头的黑带,和一头耀眼的白色长发,还有那幅墨镜。哦对了,还有他的胡子,也是全白的。第一眼看去,还以为是个得道高僧。买了票进山门,直奔买油——香倒暂时绝对够用了,前几天在昆明买了很多藏香回来,这几天在家挨根试它们的香味。佛事处门口挂着牌子,农历三月二十左右的一个星期办梁皇法忏,大牌位二位名字二百元加一位名字再加五十元,小牌位二位名字一百元加一位名字再加二十元。还有一个水牌,说的是观音菩萨生辰,僧人做早课法事,这个加入的话是五百到一千元。一面看着梁皇宝忏的价格,继而昏头昏脑的想到最近自己在看的《瑜珈焰口》和薰烟供养施食仪轨导修开示。所谓放焰口是一种佛教仪式,其针对者主要是中阴身以及“非人”,而薰烟仪轨之广大精深处更胜于前者。我看的《瑜珈焰口》是康熙时的元本,在光绪三十四年另行复制的书模。文本开宗明义,“身与口协,口与意符,意与身会。三业相应,故曰瑜珈。”里面的结手印与梵文种字写法,均为汉地寺庙所流传版本,其具形与藏地庙子里的刻模文本相互比较,是一件很慢很慢的事情——瞎七八糟的想着,还在疑惑阳朔的白发道士怎么会跑到广州的光孝寺山门前来。难道他不当道士,改做和尚了,又或是道士云游来此,也能进佛庙里挂挂单?

             出门时才发现他是来做什么的。

             庙门前无时无日都有这么一批人,要么是在暗处冲你招手,“来算命吗?”,或者是摆测字摊子,还有就是干脆帮人开出租车门乞讨,又或是抱着小孩行乞,全是熟面孔。现在这些人全围着白发人(似有歧视残疾者之嫌,不恭,暂且这么称呼他)在“山门”前演出“相约”、“相骂”。大概白发人口才早已经江湖历练了得,几个大妈哪是他的对手。离开的时候,看他正逍遥的占据了小广场最中央的前位,白发飘飘,煞有几分POSE。

            这条街的主要经营内容是香烛元宝,神龛素食。好玩的是,神龛里贴的黑白遗照主要人选是孙中山和宋庆岭,第二热门人选是溥仪和婉容,不知老板们是怎么想的。香烛法器店紧急拆迁全部玉器七折吉祥物护身符店内衣内裤店中医美容店五金店纸马店(另贴红字招贴本店兼出售鲜奶冷饮雪糕),是条好玩的街,以后再写。

             广州没完没了的下着黄色的大雾,好象整个城市的空气都在流脓。赶着早上出门,那时候倒还好些。

    注:关于白发人,见我的第二个博客蝉丸2004年5月31日的日记。

    某神公。他其实是个白化症患者,留了满头雪白中微带金色的长头发,白胡子,白睫毛,穿一身黑衣服,头上束一条黑色布带,身前摆“周易卜算”四字,黑色宽袍大裤,摇着扇子招摇过市。他有家店面,晚上便坐在里头给人算命。结果今晚流年不利,一中年妇女来此算卦,他的批语给得极坏。妇女不忿,神公仍坚持己见态度强硬,铁口直断这女人命格不好脾气不好等等。有些求卦者是吃这一套的,你硬她就软,但这个女人显然是遇硬更硬的类型。于是女人在同伴阻拦下仍扑身大骂,指责神公没有职业道德——“你怎么可以这么说话呢?”。我们看见的时候,神公的第一阵嚣张气焰大概已经完全被打下去了,讷讷站在店中,他的几个朋友则说尽好话,劝走了那女人,随即关门上板打烊,一边还在大声教训神公——“做生意是求财不求气”,又好意地,“要不要去啖两杯消消气?”“不去了。”扇子斜背在身上的神公有些颓丧,跟在朋友身后,很快从人声沸腾的西街上消失了。佩佩忽然说,“我觉得他满可怜的。”

  • 2005-02-23

    宋飞的香火

             广州成天成夜的下着大雾,对于一个不常出门的人来说,这种感觉更为强烈——阳台之外的情况似乎从未变化过。街道的每一部分都适合拍鬼片,而且是二十四小时无休,广州市成了一个大片场。
            去打了一个耳洞。一年前打过,后来不停的发炎、化脓、流血……恶心极了。换了好几次枕单,因为上面沾染了星星点点的恶臭黄脓,耳朵则红肿至透明。后来我把它拔掉了,在我自己被自己恶心到无法忍受的时候,它自己静悄悄的长了回去,洞眼被新肉覆盖,新肉又变成老肉,老肉上爬了皮肤。这次情况乐观一些,没有任何发炎或不适的迹象。
            在回来的出租车上,电台——“有部分听众说他们完全不认为今年是暖冬而专家则坚持认为今年就是暖冬不管天气冷不冷或者是否现在正在下雨并持续下雨持续有雾专家们只是坚持从整体意义上讲反正今年他们认为是暖冬而且的确是暖冬。”
            夏侯和侯麦。Patrice Chereau和Eric Rohmer。昨天看了前者的玛尔戈王后(真喜欢里面那个女配角的夫人),今天看后者的贵妇与公爵。最近不打算看孔雀,因为它太热了,像一只火锅里的孔雀,热的烫手……我宁愿看《大长今》,总得来说,我更喜欢热推的偶像剧而不是热推的电影。
            香火之情究竟是一种什么感情?根据我自己的理解,大概是一种出身之前,无目的援助和交往的记忆。比如像《西游记》里,孙空空带着猪戒戒,刚上路不多久,认识了师父不在家,独自守道观的清风和明月(这本书里有数不清的清风明月,书童一般不叫清风明月,道童才这么叫。道和佛在这本书里无数次被放到同一平台上来的故事中的其中一次,通过作者的命名癖又有了一次体现:道童才不会叫什么悟,叫什么戒哩)。在偷吃人参果一事曝光之前,空空戒戒和风风月月还有一小段短暂而羞涩的友谊性交往(表面看起来不那么和谐友好,但可以理解,都是年轻人嘛,还不是江湖客哩)。如果以后空空打遍一百零八座魔山后不小心又碰见了风风月月,那时候他们已经不是道童而成了魔头(因基情而逃离师门自立以狂欢节著称的黄风岭),也许空空那一棒不会打下去?会打下去?不会?会?如果不打,那就是顾及了一点香火之情。但空空还是会打的,根据我对这猴子的看法。因为猴子比人更清楚,猴子并不是猴子,空空也不是空空它自己。香火之情是什么?香火之情不存在,那是人造的,他世界的一点火焰,是展转腾挪下的另一个内存。
  • 2005-02-18

    半夜

            半夜闲的没事,扒着电脑还不放手,一面在听过去喜欢过的XJAPAN那些老歌,还有读大学时和青木、川泽君最喜欢的乐队ELT的VCD,那一阵我顶迷的还包括小室哲哉和华原朋美、PUFFY帕妃姐妹、morning娘、MAX呢,清水老师每回日本一趟,就好心的替我们捎好些他们的碟回来,大约都是他女儿剩余的物资。
             又看了一遍抽屉的博,一篇篇耙了一遍。又去看她都链了谁的博,分别跑到那些地头上去看,有喜欢的自己又链上。最近我跟谁都推荐抽屉的文,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说的漫画大部分我都没看过,但有时候看她讲漫画的文章能略过她在说什么,直接看文字,像看画儿那样看文字就够了。至于那些我能看明白她在说什么的,自然更加是好,有时还会有一种“啊,是”的感觉,就像她说翻译体,不说我还没想到,说了果然觉得那些是,回老家把高中时看过的所谓经典名著亦即翻译小说全数乘父亲不备,偷运至村庄邮局寄回广州。
            临近早晨又去翻赋格的旧库,忽然发现还有零星几篇过去没看过的,简直像清晨捡到宝,谁让他老人家如今不太动笔呢。不过也没关系,回头再去看那些曾经看过的,仍旧有惊心动魄的感觉。其实,他的文字给我最大的感觉,恐怕还不在于惊心动魄,而是那股“有些‘惘惘地’的劲头”(语见赋格98.10.15),正像他所评价别人的那样,“其实,我熟知人间所有的游戏规则,”,但是“大家的眼光离现世这么近,我都感到一种压迫。”这话也正形容出了他自己,绝非充能弹式的文字。

    附注:
             因本人严重视力问题(左眼七十度近视,右眼四十五度散光),搞错了第三段中引号中话的出处——实为johnathan同学所写,而后被格子同学引用。

  •          那天下午我在故居。
             故居其实不是我的故居,我所曾在那里做的事情只是出生后的一两年间,以无意识的方式停留,在这段时间流里,我的部分仍然停留在上一个我,但其实已经不可避免的来到了这一次的我。年轻的父母曾在那里保留新婚后的激情,和仍然在世并且年老留有一把白胡子的爷爷吵架。而奶奶当时已经去世,留下的是厨房里的崭新全套遗物,地面下埋藏的财富以及十年后因此而起的纷争。那个已经守寡的,他们的大儿媳当时在哪里?总之,她不在我能掌握的回忆里。参与那段生活的我,只顽强地记得曾经因为爷爷的长胡子而发出尖利的哭叫,令他万分伤心,“孩子总是最敏感的”,他把襁褓中的我还给母亲时伤感地说,“她一定是感觉到了我身上的死亡气息,才不愿意靠近我。”
             我们全家人——我、我的父亲、我父亲这一支(母亲和我属于不同的分祠)都有这种疑神疑鬼的气质。无疑,后来父亲手指发抖便认为自己得了帕金森症,我一喉咙发炎便觉得自己罹患喉癌,头部疼痛就可能得做开颅手术,都来自于家族对自我悲剧气氛的浓烈喜爱。某次我对身边的僧人朋友信口开河,“可能我会在某时某时之前死亡”,或是在走路时随便地说,“头顶那盏大吊灯砸下来会死很多人”,这样的话让僧侣十分为难,他已经多次教育过我不可多说不吉祥的话。这一特质的来源可能并非我从未谋面的奶奶,而是父系一以贯之的怀疑主义。
            
    当时母亲这样安慰她的公公:“不可能。孩子哭是因为害怕你的长胡子。”她没说出的话是你又坐在这样黑漆漆的房间,一切黯淡的光线似乎都和白胡子交相辉映。
             公平的说,爷爷的白胡子很帅。但这是多年后我付诸于口的表达——也就是说,不可靠的。我无从得知自己当时的心意。
             家族性的悲观怀疑主义,并非空穴来风。至少,爷爷的父亲之离奇失踪,让爷爷拥有完全怀疑的权力。那个我应当称之以太爷的男人,按照徽商惯例于民国时代的江西婺源经商,或者他根本就原是个江西人,最后一次便消失于江西,不曾再有任何音讯。没有人再见到过他,爷爷就这样失去了他的父亲。
             这样的结局让我不断想起《三言二拍》中的那些故事,某人上京赶考,某人外出谋商,或是在外不声不响有了妻室,或是在野地被人谋财害命,总之要么是主动的离开过去他们想离开的生活和妻子,或是被动的按照不曾料想的命运轨迹终止了自己的生活,他们永远的停留在异地,不再能(或不再愿)回到异乡了。一种现代人仍然希冀的人间蒸发的可能性,被古人或民国时的人,不动声色地以古老手段而实现着。这样想起来,不是《三言二拍》,而简直成了村上春树。或者换句话说,在托尔金的通俗小说《魔戒》里,踏出夏尔之前,佛罗多曾经如此对山姆说,走出故乡是危险的,因为你将不知道自己将去向何方。这句话大概也可以说成,走出故乡是危险的,因为不论你去向何方,最终回来与否,你都不可能再回到你的故乡。
             抽屉殿在她的某篇文章里曾如此论述:如今的世界里,明清以来的市井气息已经占了绝对的上风。所以我们终归还是要对太爷的消失抱以《三言二拍》式的联想,至少终生从事公安工作的二伯伯就曾说过,如果有朝一日发现江西籍许姓并以惠字命名的男人,也许会是我们的亲戚。这么说来,伯伯们并不认为太爷的失踪是一起凶险的案件,他们一定认为最大的可能是因为外室而抛弃了徽州山区的妻子。
             这一切都在那个下午,母亲在故居里向我展示。其实这叙述中的某些部分,之前我已经知道。但众所周知,人的忘性会毫无准备的在大脑中发作。如今我只看见这旧居里正在下雨,雨水从天井中笔直而至,两边各放着一台石磨,朱红色却暗淡的漆,叶面翠绿的竹子,因污水而发黄的陈年劣质小浴缸和搪瓷洗手盆是糟糕的亲戚曾送来的礼物,一只冰冷的堆放着纸钱冷灰的铁锅。石头,只有石头依然存在,并不因表面附着的青苔而改变其石头的固有属性。
            “天井下面埋藏着铜钱,数目很多”,母亲抬头告诉我。过去的人总是这样,担惊受怕。造房子之前担心是否能在此生造起一栋足以向祖宗炫耀的宅子,造完之后又担心子孙是否能有足够的财力进行房屋的翻修。看来他们已经预先做好了拥有一群不成气后代的准备。
             那个下午我在故居。
             雨水正透过天井和木头屋檐打在青苔遍布的暗藏几百吊铜钱的石头地面上。身后的中堂和对联仍是堂姐夫去世前的那幅,花瓶也还是原来的那两个。我拉开八仙桌的抽屉,里面充塞着杂物。小黑白电视已经被搬走,大约七八年前,我还在这台电视上因为《新龙门客栈》而惊艳过。
             房梁上悬挂着一个布囊。
             我抬头注意的搜索,只看见这一个。
             按照徽州人家,至少是我们这一带的风俗,在一个人家的屋檐下死过几个人,就会挂几个布囊。一般来说,你在人家的屋梁上只会发现燕子窝和布囊,当然,还有乱七八糟的电线、日光灯管。
             这个布囊大概意味着堂姐夫的去世,但实际上,我认为这里悬挂的布囊数目应该远远不止此一。奶奶的兄弟、奶奶、爷爷,至少还有这三个。
             此处我所提到的堂姐夫,实际上是我的二堂姐夫。从我母系的亲戚来讲,我拥有两位舅舅以及三位姨妈,因此我同时拥有两位舅妈、三位姨夫,以及由此产生的两位表弟以及三位表妹。以父系而论,我有三位伯伯、三位伯母,因此而产生的三名堂姐、四名堂哥,更有因此派生的三位堂姐夫、四位堂嫂,他们为我提供了共九名堂侄和堂侄女,其中最大的一位侄子,比我年长十三岁。
             以上便是我的家族。可以称其为许氏的家族,因为父系母系均属许姓,父亲和母亲的住宅只有两分钟的路程,两家不出五代的祖上是嫡亲姐妹。当年按辈分因算为我母亲远房(当然是极远的远房)叔叔的父亲,便是如此冒着生出怪胎、畸形儿、白痴以及搞乱整个家族辈分称呼的不伦罪名,结婚了。
             我是他们的产物。至少部分的我是。我一直在努力计算这个所谓“部分”的边界线在于何处。这不比一场攻守城池的战役更简单。
             既然这故居并非母亲的故居——那将是另一篇冗长的日记和自我记忆以及消耗时间之举,还不及一场梦境来得实在——此处将略去他们家族的故事,而仅仅上溯回许长远、江佛清,他们在某年的结合,以及承上启下的故事。

  • 2005-02-17

    新岁

             大年三十,天气不靖,已经连续下了十多天的雨,丝毫未因为父母频繁关注天气预报而停止。因此,阻碍了家庭的所有计划活动。如:上坟祭祖、亲戚间的走动、洒扫、浆洗。
            “天啊天啊你真停当(意即乖巧听话),停当得不得了喔,算你好佬得不得了。”母亲站在窗边自言自语,眼睛望天,脸上挂着笑容。不知情的人会以为她在夸奖老天,而不知道她是被天气到无法了,故此只能朝天老爷笑了。此时我拎了一篮子鸡蛋,穿着长统雨靴,戴着斗笠,刚从鸡们的营地回来。它们是不论雨雪,照常生育的物种。
             在回家过年的前夕,已经在广州街头感受到了所谓“年”的存在,但回到村子里以后,“年”身上的气息反而减淡了。也许因为村庄本身即是怪兽。
            
    今年,家里的新福利是一套新的主卫和客卫,在大一点的主卫里安装了浴缸,足以让我躺在其中几近入睡,绝不理睬屋檐上雪珠子断续滚落的声音。
             父母执意在老年回到他们最初出生和成长的村庄,并在此做最后的定居。他们第一年搬进这老屋时贴上的春联是“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因那时还未正式入住,只是夺回了房子,地主的后裔在革命的风浪完全平息后取回自己丢失的东西。今年贴的“尊祖崇宗人为本,光前裕后家是根”——栗子掉进树下的冻土,开始了属于它的冬眠。
             别家也贴春联,街上买来的统一制作,“春满乾坤福满门”“通达”“发财”。也有活泼的,得去猪栏上找——“农民要种田,养猪为过年”。春联全是三十那天的下午贴上的,男丁才能贴,女人只能站在下面看。
             村中的盗贼今年来得猖獗。有人拉着板车去行窃,竟连人家的煤气罐之类笨重家伙也偷走了,独自奋力拉上山岭头,却陷进了泥地。有路过的行人发好心来相助,唬得贼人丢了板车便跑。“前世一劫啊,他哪能想到了呢,最后连自己的车也丢了,搞了一梢子灰。”村人们评论。聪明的就偷现金,倒霉的是几个临街的铺面。
             虽然每天都有打更的。
             各个大队按例划出地盘来,每夜派本队的两人出去打更,两个小时一遍,前人持锣后人持钹,一声声响应着从一条街到另一条街。
             初二,抽了个空子去上坟,下了一夜雪,路反而稍微干燥了。         
             
    初四,在朋友家打了一夜牌,出门去上茅房,一路擎着打火机摸着走,火机的火苗每一亮,眼前就纷纷扬扬多了无数片正在落的雪花。          
            
    初五,回广州。连续打了三天吊针。
             初七,家里供佛的油用光了,正好去光孝寺走一趟。不知道那天正是个“人日”,庙里挤满了信众。我在大殿里也拜了一遭,爬起来时身边男人正高举一把香,眼睛紧紧闭着,嘴像机关枪扫射似的念着“发达发达发达发达”。
             初九,断了几个月的家庭宽带网络终于恢复了,上网。

  • 2005-02-17

    故乡

    (老家的后门头)

    (还是后门)

    (我的睡床)

    (蚊帐、青布棉被、土布罩着的老沙发)

    (徽州马桶)

    (用无锡存钱泥娃娃代替灶神、对联,都是爸妈的创意)

    (江南冬雪后的五马坊和大观亭)

    (双寿承恩坊和它背后的高阳桥)

    (高阳桥上的圆窗朝外望去)

    (祠堂边的窄巷)

  • 2005-02-14

    烧鸡飞回

    一路发着烧飞回广州。春节后的第一个项目就是打吊针,医生给开了四天份的针剂,又拿手电筒照照我的扁桃体——“你的嗓子眼儿里都流脓啦”。好不恶心的本命年,就这样拉开鸟序幕。

  • 2005-01-30

    割分

    在天河城给爸爸买手机的时候被人割了裤子。根本没感觉到,回家了才被发现,“喂,你的牛仔裤怎么被你把屁股的地方穿破了?这也能穿破?”——当然不是穿破的,刀痕精确的沿裤后袋划开一条长长的口子,幸好这裤子不是卡其布的,按照牛仔面料的习惯它破成了丝丝拉拉的形状,像这类裤子经常在膝盖处做出的那种效果,但它的确破了,精确的刀痕,看的我——屁股一阵发凉。这哥们手艺真高,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刀片也没伤着我一丁点的皮肤。天啊,我对我的——那个臀部——也太不敏感了吧,真是没有任何感觉。还好,我没有在后袋放东西的习惯,不过这条裤子报废鸟,ft

  • 2005-01-28

    test

    改版终于完成鸟,爬上来写一篇新日记。感想:真是很不习惯这个新的管理页面哦。不过还好这几天BLOGBUS搞改版,掩盖鸟我写日记越来越少的事实……

  • 2005-01-16

    双寺单塔

    跑到六榕寺去绝对是误打误撞。

    它有塔,光孝寺没有。它们之间只隔了一两条巷子,是两个对称的十方丛林。

    所以,现实似乎和对话一样讲究对称……比如:你在MSN上和我说,“恩那,”,我一定会回一个“恩那”,再意犹未尽地跟上一个“。”如果没有句号,这段对话就称不上对称。对于对称的追求方面,我也称得上是一个强迫症患者。每天都能在自己身上发现新的强迫症,其感觉如同日渐发现自己的身上布满大洞。来吧,来戳我一刀吧,保证一刀倒地,这个空洞的蜂窝。

    六榕寺卖门票的骗我,“里面就有香油卖。”寺庙不大,以塔为中心,柱子上遍布着宾馆建筑里常见的涩而不润的红漆颜色,和尚也不多,我匆匆在正殿拜了一两下就去找油了,但什么也没找到。卖门票的这次换了说法,“我们本来就不卖香油。”“那你又告诉我你卖?”“不用买了,供奉钱也一样。”怎么可能一样,我家的油用光了,每个星期一次,坐204路又转11路跑到这里来,我是来购物的。按照习惯我从左手进门,右手出门,临走前去看了看那座正在装修的塔,外面看进去里头白光光的好象什么也没有。有个穿红色僧衣僧裙斗篷里的左手拿着念珠的喇嘛绕着塔正在行走,当时我在塔边狼奔豕突找卖油的,无意中和他打了个照面,楞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人正在转塔。心里一面奇怪这个小庙里如何会有喇嘛在此挂单——要么是游方到如此之远的喇嘛,或者更可能是汉地去藏地游学受密戒又回来传法的喇嘛——掏出随身放的大威德金刚像,合在双手里,转三圈,从左到右。喇嘛不见了。人间蒸发。我旁顾左右,他消失了。

  • 赋格

        出事后第四天,匆忙飞往泰国灾区。飞机斜斜穿过南中国海、印度支那、泰国湾,再横穿细细的马来半岛,落在安达曼海岸上的“人间天堂”(多么具有反讽意味!)——普吉岛。
      在这个时候赶赴普吉的,除了遇难者亲属和救援人员,恐怕就只有世界上最变态的旅行者——记者了。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海啸过后仍有那么多的游客坚守在普吉岛上,舞照跳马照跑。12月31日午夜,新年进入倒计时,一个二十多岁的欧洲烂仔在巴冬海滩附近的“鳄鱼俱乐部”外点燃一串足有十米长的鞭炮,他和另一个小伙子一起,飞身跃入火光和硝烟,手舞足蹈,恣意狂呼。震耳欲聋的爆竹声使巴冬镇上数十家酒吧、夜总会传出的节奏强劲的艳舞音乐黯然失色,闪烁的烟火却照亮了路旁一堆堆尚未清理干净的垃圾。
      这些垃圾是五天前袭击普吉的海啸遗留下来的残迹。海水退去后,在距离“鳄鱼俱乐部”不到30米的地方,一家名叫海洋城的购物商场里挖出了50具肿胀的死尸,加上搁浅在沙滩上的浮尸和因重物撞击而死的人们,巴冬镇死于海啸的人数达到250之多。可短短几天过去,这个普吉岛上的芭堤雅就已迅速恢复了灯红酒绿的繁华景象,把灾难和死亡的记忆抛进了印度洋。
      就在众多衣着暴露举止妖冶的易装舞女(俗称“人妖”)和着音乐节奏猛烈扭摆身肢的时候,数千具僵硬腐臭的罹难者尸体正静静躺卧在安达曼海沿岸的一座座医院、寺庙里等待认领。
      废墟上的艳舞,末世的狂欢——何谓醉生梦死?这就是醉生梦死。
      那天中午我到过普吉岛北面攀牙府境内的兰勘佛寺,诺大的寺院空地成了露天停尸场。在热带旱季的强烈阳光照射下,四百多具赤身露体、不成形状的僵尸散发出浓烈的腐味。因为DNA取样需要保留活体组织,未经检查的遗体一律不能注射防腐的福尔马林液,只好任其溃烂发臭。而就在离开死尸不到五米的地方,一群工作人员正若无其事地吃着盒饭。
      一边是人类社会顽强坚韧的惯性,一边是自然界无坚不摧的力量,到底哪个更强大?我觉得,这场吞噬几十万人命的海啸,只不过是印度洋这口浴缸略微晃了一晃,溢出了几滩洗澡水;无论是人还是人妖,只要他还活着,就照样会以自己所习惯的生活方式狠狠地活下去。
      这段时间只要打开报纸电视,连篇累牍都是惨痛的灾难消息。在无数不堪入目的传真照片里,惟有一幅合众国际社的图片真可以用“美”来形容:那是一个俯拍的画面,摄影师从救援直升飞机上捕捉到一个安达曼群岛上的部落遗民。只见这浑身赤裸、黝黑健美的男人举起手中的弓箭,向直升飞机射击。报道上说,这支顽固停留在旧石器时代的原始部落能够知晓海风鸟语中蕴含的自然界的信息,运用这古老的知识技能,他们得以预知海啸的危险,及时撤到地势高的地方,避开了灾难。
      那支射向直升飞机的箭簇,是原始人向我们发出的一个严正警告:“走开,请勿打扰。”

    2004.1.5. 曼谷
    2004.1.7. 香港

  • 2005-01-11

    十八春

    我承认我有命名癖。

    小学中学的数学课,实在熬不下去的时候就在脑袋里编幻想小说,或者是外星人忽然来攻打我们的破教室我忽然腾空而起大展神威拯救学校,要么是幻想我们坐着的教室四面墙壁,忽然一起悄无声息的伸出四柄奇快奇狠的长刀,把包括我和同学和黄牙数学老师在内的所有人都拦腰静静切断,诸如此类。有的时候则是做命名游戏。小学时我特别希望自己以后的孩子能姓汪,这个姓氏让当时的我朦胧中感觉到了一种水汪汪的气质,也涵盖了我对美女的依稀向往,于是我用鸡脚似的字体在自己用香烟壳订起来的本子——我觉得这本子很酷,所以搜集了很久烟壳,感觉自己很穷又很简朴,感觉很好——上写:大女儿汪月菁、二女儿汪芙蓉、三女儿汪丽丽。写完之后,数学课还没上完,于是接着写:汪月菁——北大;汪芙蓉——清华;汪丽丽——南开。我给我幻想中的女儿们安排了9岁的我所知道的所有名校,真是天下父母心。

    总的来说,我比较喜欢给女孩子们取名字,对于取男性的名字兴趣不高。作为命名癖的同步行动,还写过无数本有头无尾的小说,横跨言情、武侠、童话等范围。这类小说的写法几乎同出一辄:想一个书名,再想好所有主角的姓名,给他们设置身份——以上这些就是我从写作中曾经、现在、恐怕也是未来所能得到的最大乐趣:命名。真是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啊。当老师严厉的盯着我这个背不出任何数学、物理、化学公式的学生并且对我处以罚站时,我却在那里忧郁的想,如果以后我嫁给一个姓牛的人,那该怎么办呢,这是一个我几乎无法命名和驾御的姓氏。不可抵抗的生活,也就是不可命名的生活。而不断的加以命名,则意味着一切都不存在。

  • 2005-01-10

    全本瑟瑟丝丝

            以前在大漠猪仔包和蝉丸这两个博客上写日记的时候,就都各贴过一次瑟瑟丝丝。今天在cafe看见了比那个版本更长的——姑且称之为荒笔下的全本——瑟瑟丝丝,忍不住第三次转贴这篇文章。
            我在转载时,使用红色标出了“经过这许多年,我终于能够把握皇帝与我之间的距离”这句话。用红色是为了分开上文和下文,从这句话以下,是我以前没有看过的部分。残本和全本,通过一种颜色,连结起来了。
           
    谢谢作者荒的劳动。

    瑟 瑟 丝 丝

       ——Written By 荒

          小瑟瑟眉毛粗黑,双唇紧闭,是个英俊少女。老瑟瑟倒八眉,蓝眼睛少了清澈,头发浓密灰白,五官对称,没大毛病,正常老丑。可惜略胖。当上法兰西学院院士了,出席场合多,讲演也多,好事者常用“巨大”和“有分量”描写她的“在场”。搞体型歧视的,就讽刺她“肥”。人老随和,体胖心宽,她写信过去:“我完全同意您的看法——我们每一个身体,在这地球上的分量,当然是越小越好。”

          法兰西学院40个院士,死掉一个,剩下39个活着的选一个新的进去。从1635年到现在,总共有过700多个院士。法兰西学院是黎塞留搞出来的,任务是维护法语的正确和纯洁。院士们都是最会用法语写作的人。在正式场合,院士们戴17世纪的两头尖尖硬帽子,有佩剑,穿墨绿色上装,绣橄榄绿的复杂花边,黑长裤,总之是非常荣耀,自己拿捏那个仪式感,大众尊重甚至需要那个仪式感。“圆顶房子里面穿绿衣服的人”和“不死的人”就专指他们。被选进法兰西学院,是法语作家的最高荣耀。院士主业是编字典,副业是评文学奖,隔一阵才见面,平时各干各的,一个劲儿狂写书。他们的字典四百年编了七八版,新的这一版从一九九几年开始,现在编到了R。

          瑟瑟是第一个女院士。她不吭声,其实她好得意!二战中离开法国,她居住在美国东边一个小岛上,用法语写作。法国最牛哄哄的伽利马出版社隔海催她的稿子。她写的书不好懂,文字太正经太优雅,谁都知道肯定要得文学大奖,可居然也那么好卖!出版社和瑟瑟都喜滋滋地吃了几惊。瑟瑟进了法兰西学院,也很少参加他们的活动,她说“那是一帮老男孩的聚会。”

          跟张爱玲似的,瑟瑟从小就知道自己注定踏上文学不归路,必然成为杰出作家。她什么别的都不会干,也没有一刻想过要学着干点别的。她纯为文学而生活。可惜,格雷丝,陪伴瑟瑟生活和工作了40年的美国女人,没有活到瑟瑟1980年进法兰西学院那一天。

          丝丝,一个沉默古怪的美国女人。三十年代在欧洲一见到瑟瑟,丝丝就迷恋她,勾搭她,如生就的宠臣终于找到了主子。打仗了瑟瑟流亡到美国,丝丝保护她,伺候她,全心全意为瑟瑟的创作而生活,以自己沉默古怪的力量陪伴她,影响她,占据她,一直到自己死。是她把瑟瑟最重要的作品译成了英语,翻译过程比写作过程还艰苦,瑟瑟为此责怪她。丝丝得癌,饱受折磨,比瑟瑟先死9年。据两人年龄和健康状况,本来很可能瑟瑟先死,所以丝丝死得很不高兴,简直跟命运生了闷气,一腔的“我没活够,我跟你活,哪里活得够,怎么让我先死”。

          要说瑟瑟丝丝,应该先说瑟瑟的创作。 

          瑟瑟是望族之后。那家族,一直往上追,可以追到查理曼大帝的某个将军。她的笔名 Yourcenar (尤瑟纳尔)是她本名 Crayencour的字母另排序,这本名是显赫的,曾有成员参与统治现在的法国北部和比利时,也出过诗人和文人。瑟瑟出生的时候,这家还很有钱。她妈是她爸的第三个老婆,她爸跟前几个老婆有一个儿子,大她十几岁。生下来没几天,瑟瑟妈就死了。她爸米歇尔个浪荡公子,浪荡得有学问,不荒唐,也就是买买城堡,一楼一楼地喜欢古董,到处旅游一游游半年,爱上很多女人,死了一个老婆又娶一个,之类;老米本善良,加上老了,渐渐对自己的女儿比对另外的女人能有更持久的兴趣。

          他没想到自己老来得女,而且这女似乎可以继承和超过自己一生的品味和才学。其实这老爸只是活得有滋味,活得不停歇,活得充分,品味不错,才学倒未见得。

          瑟瑟没有正经童年。她早早就看书,阅读是她最早产生终生伴随的爱好。后来她爱上旅游,去名书大典里写过的地方,把去过的地方的故事写成名书大典。成名以后,与她有点关系的鸟屁家伙都写回忆录,有一个写到:记得瑟瑟第一次到他家,八九岁的时候啊,见到他有那么多玩具,傻了眼了。然后小朋友们一起玩,瑟瑟首先是啥都不会玩,观察一阵得出判断:玩那些东西,啥意思都没有。她提议做“听写”,把小朋友们吓坏了。瑟瑟最喜欢做听写了。她老了以后,写信都是她念、丝丝边听边给她写。

          瑟瑟1903年出生,1912年—1914年之间,她跟老米住在巴黎,老米同时在比利时有别墅。瑟瑟不上学,她一生不入学堂。幼时只读老米指定书目,成年后乱读狂读。她在回忆录中说,1912年前后她看的是托尔斯泰。她还说,那个时候,她想明白了:“不近前去看,看事物就会平面的、守旧、笼统。看懂看透,就是更正这平面、守旧和笼统。但真要把所有看法变成自己的,首先要让肉体和灵魂充分满足。”朝花夕拾,时空错乱,我情愿不信瑟瑟9岁就有此思考能力。此判断,瑟瑟后来概括为:“要通过真实的生命认识这个世界。”

          1914年一战毁了比利时别墅。瑟瑟与老米逃难离开欧洲大陆,居伦敦14月。“半孩子、半青春期、田园诗般”的一段日子。她爱上了骑马,看了每个博物馆,学会了英语。后来在美国生活几十年,但有不会法语之人在场,她就说英语,以示尊重。临终病榻前,伽利马出版社的友人赶来,与她低低交谈,护士见证,老妇人好似在母语中归了故国。

          在伦敦,瑟瑟第一次见到古罗马皇帝阿德里安的雕像。三十年后,她写《阿德里安回忆录》,是对古罗马文明的梳理,被评价为从内部进行的西方文明考古学。此书就像底座,把她列上法语文学的神坛伦敦期间,瑟瑟有了性经历。她80岁写回忆录,三本书几百页,两段话提及。她毕生不谈自己的性,除了这两段。先是跟一个女的。刚到伦敦那夜,旅馆客房不够,必须跟某表姐Y同睡一张床。

           “我本不想在此提及一个可能会被认为淫秽的细节,但这个细节之后的事情,提前应合了我现在对某个极有争议的问题的看法,此问题既感官的唤醒,而感官一旦唤醒,就将我们主宰。(原文相当精练,瑟瑟极善配词搭句,译文弯又弯,如小儿造句。抱歉。)这晚在Y的床上,本能地,一种不可控制的、我此后一生间断感觉到也被满足了的欲望,让我一下就找到了二女相爱必然会有的姿势和动作。普鲁斯特写过心灵的间歇(原文是INTERMITTENT)。谁写过感官的间歇(我猜是:一会儿想搞,一会儿不想搞,一会特想搞,一会儿不是特想搞),特别是我这样的欲望?天真的人忽而说这是违反天性、非自然获得;忽而又说这是刻在某些肉身之内,好象永久的厄运。我的欲望真正诞生是在此细节之后好几年,时而特别强烈,时而被我遗忘。这个愣愣的Y好心告戒我:

           —他们说做这种事不好。
           —真的吗?

           我没有反驳她,放平了身子,靠在床边边上睡着了。

           另一次性经历是跟一个男的。瑟瑟称之为表哥X。

           “我模糊感觉,他身体起了变化。我不紧张,也不害怕,更没有被粗暴对待或者被伤害。这个细节完全可以沉默掉,我现在之所以说出来,是表示我反对那种歇斯底里,仿佛一个成年人与一个甚至未进入青春期的孩子之间的任何接触,不管多么轻微,都将如何如何。暴力,虐待(就算不立刻与性有直接关系),肉体欢愉,实践于无力的孩童,是可怕的,其长期休眠的影响终会将人扭曲。但另一方面,感官游戏某些方面的启蒙未必完全有害,有时甚至是赢得了时间。那一天,我高兴地睡了,高兴是因为我觉得别人发现我美丽,我小孩子的胸也被称作乳房,而且我知道了一点点男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瑟瑟继续评论这件事:“我麻木的感官当时不被唤醒,是因为,对于我来说,肉体享乐(当时我只有非常模糊的概念),已经和美的概念不可分离。与我的享乐紧密结合的,是希腊雕像光洁的胸,是散落的长披肩上慵卧俄罗斯年青舞者。这个早年的细节太离谱了:表哥X与美不沾边。”

          说是写尤瑟纳尔,一上来就瑟瑟丝丝,并且首先拿出她早年小小性事。其实,我是很早喜欢她的书,因此找她的传记,仰慕她的精神和才学,最后才,坦白地说,不无小人窃喜地,知道了丝丝和其他“花边”。浮光说不要轻薄前人。我决定在花边问题上打住。

          回到巴黎之后,瑟瑟开始学希腊语和意大利语。十二三岁,她感觉“真正的精神旅程开始了”。她写诗。无限制地阅读。老米是她的指导者和朋友,把自己的修养传给她,同时给她成长成她自己的自由。他从未起过念头要把女儿纳入制度或者系统。瑟瑟说想明白了,自己将不参加宗教仪式,不参加就不参加,老米啥都没说。

           “他有时给我念书,念夏多布里昂的片段。念托尔斯泰,念莎士比亚。但他好象不喜欢巴尔扎克。他最喜欢的作家是17世纪的。我们都对书着迷。我感觉在书里遇到了人群。”这是瑟瑟回忆录里写的那段日子。

          大概也是为了证明自己到底学到了什么,瑟瑟1919年以“自由者”身份参加了法国中学生毕业会考,其实也就是大学入学考试,高考。她考的是拉丁文专业,考了个及格。要上大学还得考其他,瑟瑟都没去考。这个尊严感极强的女人,变成老太婆以后,写传记都不提这件事。或者是因为同一年发生了一件更重要的事:她决定这辈子就当作家、不当别的了。老米出钱,她十六七岁出了几本小诗集,十八岁正式起了笔名,把姓氏的字母颠来倒去,于是诞生了“尤瑟纳尔”。

          这期间,继续在全欧洲游历,像疯子一样求知,阅读。1927至1928年,尤瑟纳尔写出了第一本引人瞩目的小说《阿历克斯》。是个小册子,名字姑且译成这样吧,原文是Alexis ou le Traite du Vain Combat。尤瑟纳尔自己说:“这个故事,讲一个没落贵族家庭出身的年轻音乐家,跟自己被认为是不正常和被谴责的倾向斗,最终离开年轻妻子和刚出生的孩子,去追寻自由。没有这个自由,他不能活。”这小说其实就是阿历克斯写给妻子的一封长信,饶舌费嘴地解释自己为什么离开。阿历克斯跟自己斗,他必须在外界规范和内心的道德标准之间给自己一个说法,自圆其说。说到底,是个较真的同性恋身份认同过程。在那个年代,一个女作家写这个主题,也需要相当的勇气。尤瑟纳尔说,她是从父亲的一个女朋友的丈夫身上获得的灵感,那人是同性恋。她一生从不使用“同性恋”这个词,她说这个词“太医学了”。她到处找出版社,文学评论说说她二十几岁,思路如此清晰,文字那么严谨优雅,表达那么自由到位,难得。

          后人从这件事做文章,探讨尤瑟纳尔本人的性倾向。其实在那时候,她本人只是不说,别人就算知道,别人也不说,大家闷头只管做。事实证明,毫无疑问,尤瑟纳尔一生都喜欢搞搞双的。男人她爱,搞过多少不知道,女人她很爱,她对女性很有奇妙的吸引力。

          关于阿历克斯的写作,有两件额外的事情可以说说,一是老米对女儿性取向的态度,二是尤瑟纳尔对身体和肉欲的态度。

          一,老米看了女儿写的小说,评价是“这是我读过的写得最清晰的作品。”啥别的都没说,老米就是那种人,女儿可能是个双性恋?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另外,小说没正式出版,老米就去世了。瑟瑟说自己的父亲“活了充分和满足的一生。”

          二,尤瑟纳尔老了以后,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总以为,通过说性说身体,事情就会变好,就走向更自由。不是这样的。关于身体,除了身体是存在的,再没有其他话可说。”平常心,就是这个意思。  

          老爸死了,尤瑟纳尔一边写作,一边游历。她爱上了希腊。希腊和意大利是她最爱的外国。她也会那里的语言。她也爱上了一个男人,是她的出版人,名叫安德烈.弗雷涅,优雅,英俊,智慧,可惜他比她更爱男人。尤瑟纳尔被激情燃烧,不能满足。这期间除了其他很多创作构思,她写了一本小册子《火》,用古代神话里的人物和传说,写爱情的各种心态。总共几个小故事,最后一篇是《萨福或者自杀》。

          她以古代人物的心理和口吻说话,这样写故事,要博学,要懂历史,要有知识,语言功底尤其要厉害。她后来写的许多东西,都具有考古性质,一个故事就是过去一个时代,一群人,当时是什么情形,人们怎么想,怎么做,怎么说话。每本小说,很多页是参考书和注解。而且她养成了写写改改的习惯,以前写的东西,再版的时候她还要改写,所以书越出越厚。

          到1934年,31岁的漫游者尤瑟纳尔已经熟悉了整个欧洲,熟悉了酒精(她一直喜欢喝白兰地),熟悉了男人,很熟悉女人。她自己写自己的,她的名字属于巴黎那个年代被称为“流动的盛节”的文学艺术圈子,但是有距离,她不跟其他名人搞在一起。她回到巴黎的时候,经常去女人聚集的茶馆和咖啡馆。这个自制力极强的、善于保密的,保留浓厚贵族气质的女文人,一直到死前,才在自传里写,当年她多么喜欢夜生活,多么喜欢风骚和征服。

          她写的书不卖钱,就接了翻译的活。一个是凭爱好,译了一个希腊诗人的诗集,另一个是应出版社约,把伍尔芙的《THE WAVES》译成法文。她1937年去伦敦见原作者:“伍尔芙的小客厅,火炉点着,不很亮。半明半暗中,我看着那张苍白的、精致的、尚且年轻的脸。为什么所谓知识界的批评,总是针对本性最细腻、生活热情最炙热的人?他们,尽管自身脆弱,依然以超过自身能量的努力,从无间歇地追求最严谨的思想。”还有,“我翻译伍尔芙的THE WAVES。一点都不后悔。十个月辛苦,得到了拜访BLOOMBURY的报偿。黄昏笼罩的小屋,在这个既闪耀又羞涩的女人旁边,我呆了两个小时。人们一般都认不准同时代的作家,不是错过,就是轻视。我相信我没认错。当代英语小说家之中,一些幸运者的作品能保持十年以上,而伍尔芙是英语造诣最好的四五个作家之一。我相信到2500年,人们还是会读她。”

          伍尔芙日记也录了这次见面:“2月23日,法文译者来了。我实在太忙,没时间描述这个女人。她穿黑裙子,上面有金色树叶图案。美。这个女人肯定是有过去的。我觉得她把自己交给了爱情和智慧。她一年有一半的时间在希腊度过。嘴唇红红的。一个勤奋的法国女人。我们一起通读THE WAVES,仔细推敲了一些句子的意思。” 伦敦归来,在她经常居住的巴黎瓦格海姆饭店,尤瑟纳尔遇到一个人,此人改变了她的命运。

          格雷丝.弗里克(Grace Frick)1903年1月12日出生在美国俄亥俄州,尤瑟纳尔同年6月8日出生。瑟瑟后来搞小淘气,当她说“一位年岁稍长的朋友”,说的就是丝丝了。他们法语有阴阳性的嘛。

          她俩初相遇的情形,有数个版本。无分歧的部分是,丝丝那一年1月到的巴黎,继承一个女cousin(从英文看不出到底是啥关系)的遗产,这个女亲戚年轻时候不顾家人反对,跑到法国一家修道院当修女。丝丝家颇是有怪人,怪人怪到死,就是有性格了。2月一个傍晚,丝丝进了饭店酒吧,在小桌前坐下,隔壁桌坐着瑟瑟,跟一个朋友说话。瑟瑟的版本是,当时她正跟那个朋友随便聊,聊旅游和各自的计划吧。这时候,丝丝过来搭话,问她是不是想去美国旅游呢?瑟瑟后来把那天晚上的情形跟一个朋友说过,这个朋友被考据癖淘出来写名人情史,写出了这样的版本:“第二天早上,有人到尤瑟纳尔的房间,给她带去‘一个年轻美国女人’的口信。口信说,从格雷丝房间的窗户看鸟,正是绝好的观景台,你尤瑟纳尔愿意接受邀请来我房间看鸟吗?”真他妈难受,看鸟在他们英文里面啥事没有,翻成中文咋这怪。这个写回忆的,还尽量隐晦地加了一句:“她去了。她们后来成了朋友。”

          丝丝也给她的某个朋友讲过这次相遇。她那个朋友回忆:“格雷丝一个人坐在酒吧里。尤瑟纳尔和一个男性朋友坐在边上。他们在谈英国诗歌,谈coleridge(有译成柯尔律治的)。”这个朋友说,丝丝告诉她:“他们(瑟瑟及朋友)说的都不对,简直胡说八道,我不能不插话打断他们。”

          熟悉尤瑟纳尔改写原小说习惯的,和熟悉格雷丝怪癖的,普遍相信第二种版本。尤瑟纳尔最爱搞神秘兮兮,她的回忆录好多事不交代,在不可能错的地方搞错年代和地点。格雷丝最爱到处插话,就像一根随时准备打出去的棍子一样。丝丝是美国南部中产家庭后代,孤儿,她和brother被一个uncle抚养大。她1925年英语文学学士,1927年硕士。朋友说她聪明,想从事教育事业,大家都看好她当名教授。但是她说话有高傲之气,喜欢教训人。这在后来,瑟瑟丝丝双双年迈,住在美国东北小岛上,她们的邻居体会最深刻。

          格雷丝的朋友还说,丝丝从来没跟她说起过以前有没有过别的女人,爱没爱过,反正她是被瑟瑟迷住了,一见倾了心。格雷丝一些朋友当年也见过尤瑟纳尔,认为她英语完美,词汇和语法方面吧,但是法语口音重,别人习惯了才能懂。大家普遍震惊于尤瑟纳尔的堂堂气度,她们说,这个女人走路身子笔直,目光正射,好象她有那个自信:她到门前,门自动就打开。还有描述说,她堂堂气度如王者,以至于有人猜测,她半夜穿睡衣上厕所,也是这个姿势走路。

          格雷丝的朋友说:“尤瑟纳尔有无可阻挡的魅力和权威。她倔,对事情都有决断,尤其是谈论文学的时候。丝丝一下就被迷住了,她为这个法国女文人发了疯,而且一直疯到临死前。她把自己交给尤瑟纳尔,当自己跟她结了婚一样。”

          而格雷丝本人,前瑟瑟与后瑟瑟,自己是怎样生活的,她从来不说。她从来不说自己。她拿硕士学位以后,在college教过书,还跑去牛津大学找一个女伴呆过一段。没人清楚她跟那个女伴到底啥关系。她在欧洲旅游,先后有些女伴,也没人知道那都是啥关系。

          2月份见面,3月份丝丝去了伦敦,瑟瑟继续在巴黎,写《东方奇观》。4月份,瑟等丝归来,同去希腊。从这次旅行开始,丝丝开始记笔记。这个高高瘦瘦的疯女人,把她和瑟瑟共渡美好时光的每个地点,在那里做的事,都简短记下来,记了一辈子。她的记事本,是尤瑟纳尔考据癖的宝贝。瑟丝在希腊呆到8月份,然后丝丝回了美国。

          瑟瑟不曾描述她对丝丝是什么感情。这二人你比我更没有暴露癖。瑟瑟写书,小说都写得好似哲学,“身体写作”与“私人话语”她当然不屑,这不屑深入日常生活中的对自己和对别人。她只说过自己对丝丝有“PASSION”。那时候,她对那帅呆基佬贼心不死,估计同时对丝丝淫心荡漾。她们在希腊的四个月,仅存一张照片,丝丝在佛罗伦萨,平淡无奇,看不出异样,那一时间段碰巧无见证人,不知她们俩到底搞的是什么。尤瑟纳尔一直到死都不改口,她一直说:美丽的外形,于爱的情绪和感性愉悦,至关重要。照我这大俗人的理解,你长得不美,尤瑟纳尔就不会勾搭你,也不会被你勾搭上。但是,从照片看,丝丝不美。一般般啦,正常相貌。有限的史料证明,与尤瑟纳尔有染的、和被她想染的,都是漂亮的人。她与丝丝分别的某段时间,曾和一个希腊女人在一起,她后来说:见那个女人之前,不觉得有大活人可集希腊的美于一身。所以,丝丝最开始,应该说是瑟瑟感情生活的一个例外,一个延续时间非常长的例外,如此的长,以至于不例外的事情反而很少出现了。斗转星移,半个世纪共存亡。丝丝不是名人,性格比名人还怪,很少有人冒昧向她发问。瑟瑟偶尔被人问,她出版作品献词就是献给格雷丝,她还说她对丝丝别有一种尊敬。没有暴露癖的瑟瑟,在丝丝死后的几年,一大癖好就是故地重游,把她年轻时候跟丝丝去过的地方,再看一遍。我感觉那就好象以超光速的速,擦着黑洞边缘,返身去到自己愿意的时空。

          为什么这样?谜底2037年会揭开。瑟瑟丝丝有通信有日记,保留在哈佛大学图书馆或巴黎的出版社。尤瑟纳尔的遗嘱要求,所有文字遗物,死后50年公开。这些文字,包括1937年至1939年她与丝丝的通信(中妇初相遇,正是骚得紧!),她各个年龄段的部分日记,一些与其他人等的留言和通信。她活着不公开,是怕麻烦,留存50年再公开,尤瑟纳尔当然有敝帚自珍的意思,知道是好东西,是自己的生活,半个世纪的爱,舍不得毁弃,舍不得离开。

          有一点是肯定的。当时,瑟瑟爱那个帅呆基佬而不得,很痛苦。看看那本难懂、一旦懂得就会感到震撼的小册子《火》,你就能猜到她的折磨,猜到她怎样在文字的操纵中折磨自己,以转移爱而不得的折磨。她自己说那本书是“一次激情危机的结果”。(result of a crisis of passion)就在那时候,天上掉下个格雷丝!尤瑟纳尔也30多岁了,“疯狂地爱”过,正该“被疯狂地爱”了。  

          那《火》,9个神话故事,写法有些像鲁迅写《铸剑》,语言却不是要普及白话法语,而是诗一般散文,精致古典。每次再版,尤瑟纳尔都重新写序,新序比旧序,那段孽缘与这个写作之间关系,次渐疏离。1936年她直说这是一次个人经历的结果,是她对激情的刻画、理解、表达和掩饰  

          —— 我写我所爱,我爱故我写。1957年她就说是阐释神话故事,是把个人经历带到尽可能远的地方,直到将它超越 ——我已到了那爱的外面。等到1967年,她说《火》故事中有早年理解到的真实,后来为理解和验证那些真实,一生时间都不嫌多——生活比激情宽广,也因此更有魅力。

          安德烈小瑟瑟4岁,年轻作家、伽利玛出版社的才俊,在基圈内有帅男一堆!如果他决定让自己被女人引诱,也绝会看中尤瑟纳尔,他直说,“那是个男人婆。”安德烈基圈中人多与瑟瑟熟,有的被怀疑与瑟瑟欢爱过。事实上,女青年瑟瑟性趣广泛,女fan颇多,送上门者,如丝丝,她自然不会错过,但她实在也的确是安德烈痴迷者,如果一被丝丝爱,心中的苦难就春风化雨,那瑟瑟对那基佬就配不上“激情”之名。

          被考据癖翻出来回忆,安德烈说:“单就身体而言,我觉得她丑。我理解她吸引女女爱之人。当她是美人的,恐怕也只有那些女人。她爱着爱情,她喜欢酒吧,喜欢酒,喜欢纵论长谈。她一直不停地引诱和征服。她在我的好几个朋友(名词阳性)身上都下过工夫。她有个魔怔,总在猜测谁跟谁上床了。

          她对这些事很有兴趣。跟我呢,情况有些不同。回头看,她渴望激情,设定我为她激情的‘目标’。其实这激情,她换个人使使,也成。她写诗寄给我,她一到巴黎就找我见面。好在她不常来巴黎。她不适应城市,她是比较野的。当然,我喜欢跟她谈话。她的智慧和才华无人置疑。但她从未进入过我的私生活。我们之间没有恋爱关系。我有时下午跟她见面,一般都在她们女人聚会的茶室。那个年代,她住的旅馆附近尽是那种茶室。那时候我就觉得,她就是因茶室才住在那家旅馆。她是典型的爱女人的女人,但她也特别渴望征服爱男人的男人。她写《火》,就是因为她在我这里失败了。”

          如安德烈所言属实,即,瑟君亦是八卦爱好者,那我荒君追逐她的花边,也不算不敬。安德烈的话,难以考证。一般思量,我爱你你不爱我,你总是得了好儿,对我最不济也有个慈悲心,瞧安这话,冷漠得,好象他吃了亏。

          瑟安未果情,落下两本书,一是《火》,另一个就是绸缪/不归感兴趣的《死刑》。(Coup de Grace)应该就是这样对应的吧。法文原意是“仁慈一击”,看你实在受累,给你一下,帮你了断。译成“一弹解千愁”也难怪。

          《火》写于激情之初,9个故事之间夹杂作者呓语,单篇排列,确实符合女人发激情的做派。在她所有作品中,这一本离本人最近,其他创作都是一指就到了东方、罗马、希腊、中世纪、意大利、日本,反正是历史长河,纵横四海,文化巨著。《火》有一句话,“孤独。I do not believe as they believe, I do not live as they live, I do not love as they love...I will die as they die.“

          《死刑》动笔于美国归来。丝丝邀请瑟瑟去美国,瑟瑟就去了,1937年冬天去,1938年春天回。瑟瑟动不动就希腊罗马,美国跟欧洲,她当然是喜欢欧洲的。丝丝的激情多少满足了她对激情之爱的渴望。回到希腊,100多页的初稿瑟一个月就写完了,很有了断一件事的气概。本故事纯属虚构,农庄里的姑娘,左翼势力在俄罗斯。但考据癖们偏说有雷同,说尤瑟纳尔把自己写进去了。瑟对这些解释不评论。

          这个故事,炙热又冷静,兼有残酷、准确和结构的无可挑剔。去掉背景和事件,去掉那些强暴、军人、战乱、政治、立场、死刑,故事内核就是一个男性“我”,自省、高贵、克制、怀旧,只爱男人,对爱“我”的女人洞察、无形操纵,好象钻进自己和对方的皮肉之内,好象长了上帝手眼。那种写法,有着极不平和的厉害劲儿,那内在的较量!不像后来《阿德里安回忆录》,一看就知太婆功力。瑟爱而不得,激情给她只有痛苦、和优越感的丧失,但她写透了那个男人的心,在这一层之上,她深知那个“我”有多孤独,而这孤独,她与“我”并列地感受,但也仅是感受到而已,因为不打算分担。因此被爱的那个人其实没啥可牛的。因此安德烈自知,他是被尤瑟纳尔爱上了,但他从这个爱上连虚荣心都不能获得。所以,尤瑟纳尔追他并且失败谁都知道,他还要那么公开作势地说。我偏就小人心肠地这么想。我偏就这么想。

          值得额外提及一点,《死刑》跟书信体的《阿历克斯》,都是不一般的小说,书信体饶舌费嘴,假想的单向和单线交流,其实是好写的文体;而《死刑》场面大得多,中间的控制和经营,说明尤瑟纳尔长进巨大。而且同一时期她还写了《东方奇观》,浩荡之气已然在胸。

          有评论说《死刑》是那几年最好的短篇。也有人说,尤瑟纳尔有厌恶女人的倾向。多么矛盾啊。她对“我”其实暗地里一条心,那个爱“我”的女人(也就是生活中的她),又骄傲又粗鲁,她其实不喜欢。“在小说之中,很难写出那样一个女人,她最关心的事情,就是力求以明智的眼光判断自己,判断周围的世界。结果故事中能用来做‘我’的,只好是一个男人。厌恶女人?我承认,我反感大多数女人身上都有的狭隘、局限、肤浅、物质主义那一套。厌恶人类,这样表达可能更确切一些。不管什么性别,人的行为总是把自己搞得令人失望,每一个人包括我自己都是这样。。。。”

          写《死刑》让瑟瑟消耗很多。之后她写了几个小评论,小文集,暂无大计划。瑟瑟当然是一边旅游一边写作,她答应了丝丝今明年肯定还回美国去住一段,但是她一边旅游当然一边就有新欢。丝丝在美国狂写情书过来,瑟瑟在希腊遇到了Lucy,就是那个她说集希腊美于一身的女人。欧洲蛋大个地方,卢森堡就洞庭湖大,黄浦江的水比4条塞纳河还多,瑟瑟不知怎么就到了奥地利,在那里见到了有夫之妇和一个小男孩的妈——Lucy。她们有照片留下来,在雪地上走,显然那是一对。瑟瑟很威严正经的样子。

          她跟Lucy呆过多久,无人知道。到1939年复活节,瑟瑟有与Lucy合影。这照片,她保留了一辈子。“我没遇到过一个女人能让所有人折服于她的美丽和优雅,L是个例外。”她也这样说。后人回忆,Lucy怎么看也不像一个搞同性恋的,瑟瑟对她来说,是一次纯粹异国情调的历险。那样居家过日子的好女人,你不勾她她肯定想不到还能玩那一套,所以瑟瑟是下了工夫的。知识就是力量,她的智慧,不男不女又男又女的风度,感性,贪婪,总之她是把希腊小娘子迷住了。

          本来不该提前说。1940年复活节,瑟瑟在美国,希腊美女依然在奥地利,德国人的炸弹把她炸死了。那几天前,瑟瑟在美国南部的曹氏屯,给L写了一张明信片,英文:“非常亲爱的Lucy,您记得一年前的圣乔治吗?我要在这个美丽的小城市呆几天,在桂树园中。我收到了您的信,正准备回。但我事情太多,一直没抽出空来。我们什么时候能再见面?日子令人忧伤,好在总有美好时刻。爱,玛格丽特。”

          瑟瑟除了跟她爹,跟丝丝,很少对人自署玛格丽特。“爱”这种字眼儿,她就更少对着人说了。瑟瑟这张明信片没有寄出。她那么凡事小心的,叵测地给考据癖设置障碍的,居然没有收起这张明信片打入2037年才开启的文件包,理由只能是她太伤心了:至爱美娘死得早,又死得惨,心头永远的痛啊。

          1939年9月,瑟瑟正在跟丝丝商量去美国的事,德法宣战。尤瑟纳尔从比利时赶到巴黎。她在比利时的房子被炸了。既然反正本来就是安排去美国,那就去吧。她跑到波尔多上的船。瑟瑟快四十岁的人,原以为战争使她暂时告别欧洲的生活,没想到这一去就是几十年。还有一个情况她没想到:她没有钱了,战争时期她的文学也没法卖了,她要找平生第一份工作,要开始过营生了。最后一个没想到:她与丝丝半个世纪的恋情,在二人的后中妇阶段,以这种现实得令人受挫的方式,正式开始了。

          瑟瑟到美国那年,36岁。一连串的事情,没有一件让人高兴的。她先是住在丝丝那里,其实就是挤在同一套公寓里。丝丝在曼哈顿的Barnard College教书;欧洲浪女瑟瑟对美国大城纽约不习惯,也不喜欢。本来说是小住,越住越有发展成长住的势头,这也让人悲哀。

          1940年6月,纳粹战车进了巴黎,瑟瑟给友人的信和丝丝的记事本都说,那几天她哭啊哭。同胞在战败国里道德沦丧,抵抗分子毕竟是少数。战前瑟瑟享受地中海的闲散和愉悦,在知识和文学的海洋里,自由。战后两重天,穷光蛋瑟瑟没有写作计划支撑她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全靠丝丝养活,郁闷透了。希腊美娘尸骨不觅,一张无法寄出的明信片,又不收藏起,好像这小证据不封存起,那美好时光就还能有个影儿似的。

          1940年10月,丝丝搬到纽约北边100多公里的Hartford,被任命为那里一个学校的校长,瑟瑟搬去她新租的小屋同住。两人开始了最初几年的事实婚姻。丝丝激情犹在(她对瑟瑟的爱,从无一刻懈怠),但对瑟瑟来说,1940年底和1941年初,是最沉默最黑暗的日子,她给老爸的遗孀写信,老爸的钱早就没了,遗孀可怜的家产也毁于战乱,瑟瑟也操心,也惦记赡养老人,得给她寄钱呢。

          从10月开始,她给丝丝的学校免费教课,教法语和艺术史。她连高中文凭都没有,美国学校也未必知道她那点小名气。一年之后,1942年秋季入学,丝丝帮她谋到Sarahlawrence college一个职位,瑟瑟才开始有自己的薪水。期间,她写过诗和一些小戏剧,相比之前和之后的创作,这些作品太微小。她给朋友写信:“生活在继续,极度困难。我没有法国的消息,没有希腊的消息。我的沮丧,又深又广,如同大西洋。”

          1942年底,丝丝在缅因州小岛Monts-Deserts看中一间木屋。幽静,舒适,有林子,旁边是一块小墓地。丝丝决定先租后买。搬去以后,丝丝这个教育学家,一到夏天,就把岛上的小孩弄到一起玩,教他们排些小演出,这项公益活动一直持续到她死那一年。而瑟瑟从第一年就极不耐烦这个创意。她一直就没喜欢过小孩,一个9岁就爱读托尔斯泰的人,对自己的童年都没感觉,《火》的呓语有一句:“有了孩子,生活就拿住了你。The life has you。”何况第一届丝丝儿童节,野孩子们就把虱子染给瑟瑟,害得她剃了个光头。

          此时的瑟瑟,形象上就是个中年妇女。她开始发胖,并且迅速发得很胖。除了丝丝,她在美国一个朋友都没有,甚至没有熟人,故国家园音信杳茫,个别有音信的,比如她那个同父异母的大哥,她不喜欢,仅客套联络。丝丝的爱,是她唯一的感情来源,也是她唯一的感情去处,她接受、和享受着这个事实。两三年前在欧洲丝丝对她一见倾心,不见也惦记,但她拿瑟瑟没招,瑟瑟不承诺任何人,她总有新欢,而且还有那个安德烈占着她的心。如今,爱人漂洋过海来投靠,丝丝满足地与她日夜相守,哪怕爱人已变成是一个身无分文、暂无创作能力、大光头的胖女人。

          有了工作,经济好转,她们在小岛木屋窗前照相,你拍我我拍你,笑笑的。瑟瑟给照片加说明,如“格雷丝在我们的房间”。瑟瑟手书了若干个“我们的房间”,考据癖们可逮着了:瑟丝二女过着温和、幸福、相爱的日子——她们睡在一起。

          境遇使然,瑟瑟回应了丝丝疯狂的爱,其实她对这个爱的深远悠长并无估计。这个爱,在经济上和情绪上帮助瑟瑟把那几年活得平安,也有享乐。丝丝为安排瑟瑟的生活,竭尽其所能。小岛木屋,实际地满足了瑟瑟的需要,大学职位,实际地解决了瑟瑟的经济,财政自足进而保护了瑟瑟的自尊。几年后,瑟瑟着手那《阿德里安回忆录》,这鸿篇巨制一开始,丝丝恨不能比瑟瑟更用心。

          凭瑟瑟的个性与修养,她必然保持极度自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她搞过失意之人的无聊发泄,但她必然内心苦闷。她昂着头走过了三十年代,想着一辈子自由地、高高在上地生活在文学中。从十几岁就知道自己为文学而生,从20岁就有宏伟写作计划,她那些伟大计划都是要细细查证,要图书馆,要出版商支持,要脱开现实生活之忧,而现在,如今她不仅陷入现实生活之忧,而且离开了她眷恋和崇拜的欧洲文明,她知道自己失去了创作的条件:“1943年。说什么,写什么,思考什么,现在都不是时候。有时候,被说出来的,就象正受训的结巴在讲话。恐慌和混乱中,什么帮助你活下去?要去挣的面包?被等待的睡眠?爱?干净的床单?一本读过的书?黑女人的微笑?空气的味道?还有先贤祠留给我的记忆?所有这些,在美妙的时候,都是好的,在抑郁中,就会变得可怕,变得让人担心死前终将承认:我糟糕地度过了一生。”

           从1942年9月开始,瑟瑟开始在Sarah Lwarence University授课,一直讲到1950年6月。从6月开始,她请假花了两年时间一心写作《阿德里安回忆录》。因有合约,1952至1953学年,她又讲了一年。很那想象,未来法兰西学院院士,在美国一所普通女校,教了近十年法语和意大利语基础课。真的是基础课。帮有钱人家的孩子法语入门。那学校观念还算进步,麦卡锡主义盛行时,该校不理那一套。校长推崇新教学法,校园里容纳过有意思的知识分子,如Mary McCarthy(此女之狠,别处再论)。

          非欧洲文化圈儿的、美国普通学校的普通师生,被挖出来介绍情况,为尤瑟纳尔的形象提供了有趣的补充资料。校长:“她行为怪异。她彬彬有礼,但是无人可影响她的决定。你瞧得见,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赶紧上完课赶紧走。她对学校生活不感兴趣,人们试图了解她,无人成功。形象上,她令人起敬。她永远笔直,永远穿长裙,永远端正,像个中世纪的女人。对她的生活,我们一无所知。我们不明白她为什么住得那么远(离学校100多公里,上课的日子,瑟瑟早上四点起床赶路)。她对工作十分严肃,但从不与我们探讨教学。她的思想在别处。她其实是个看不见的存在。她经常泡图书馆。晚上她在小房子里工作,没人打搅她,没人想过要去打搅她。尤其当她开始写那本书以后。我们都感觉到那是她最重要的事情。学校反对麦卡锡主义的活动,她也不参与,但是大家都知道,她肯定是自由思想者,她尊重宽容。只不过,她的大脑完全属于公元二世纪,我们没想过要去拉她参与什么事情。”

          她的学生们:“我们完全被她的个性震住了。这个人,只要在校园里见过一次,你就忘不了。”

         “她着装怪异诱人,对颜色搭配非常讲究。”

         “她讲课方式正统。滔滔不绝,一个英文字都没有。”

         “她对学生要求高。但她从不没必要地刺伤学生。”

         “她对我们淡漠,从她讲课的样子,你能感觉到她要么是极度疲倦,要么就是不打算用心。身体笔直,而你能感到她智力上是松懈的。她讲的东西,她并不真地在思考。”

         “她像一个权威的男性,有一种自然而然就高高在上的方式。她像男人一样吸引我。我到现在都不能想象她烤面包或者拿吹风机吹头发的样子。我甚至猜她一天天用的都是中世纪的器具。我们都听说她跟一个女人生活,但谁也不敢跟她提这个事。我想她肯定没有孩子,也从没想过做母亲。她在我记忆中,就是一个石头刻出来的人。这种人不在现实之中,不在时间之中,因此也永远不会死。”

          瑟瑟后来自己说:“我从来没有在美国大学环境里生根。我在那里极少朋友,仅有的几个要么通过格雷丝,要么通过阿德里安。那段经历还是有益的。我感谢Sarah Lawrence,使我能够在美国有条件呆下去。但我绝不向任何人推荐这种生活方式,除非你决心从事教学、对美国生活及由此而来的离乡之感有极度的好奇。”

         (跑题:玛丽.麦卡锡,就是不归说的那样了,比那还要狠。我手头有一本《passionate minds - women rewriting the world》,里面有介绍

          Olive Schreiner
          Mae West
          Gertrude Stein
          Anais Nin
          Eudora Welty
          Margaret Mitchell
          Zora Neale Hurston
          Marina Tsvetaeva
          Hannah Arendt
          Mary McCarthy
          Doris Lessing
          Any Rand

          《纽约时报书评》说这是“A book sparkles with intelligence, wit and human interest.”

          作者是Claudia Roth Pierpont,《纽约客》撰稿人。纽约大学意大利文艺复兴专业Ph.D。

          2001年兰登书屋出版“如风搅动田野里的尘土”,就是这书里写的Anais Nin。另有一本《women of the left bank》,讲1900—1940年,在巴黎的美国女人。都是狂人、超人、美人、能人和/或爱女人,花边正史,资料详尽。还有海明威写的《paris, a movable feast》,咱有人译作《巴黎:流动的盛节》的,海明威像老太婆一样,唠叨1920年时候他在巴黎与斯泰恩之间的交情和过结,还有他与那个著名的菲茨杰拉尔德。

          斯泰恩那个人,有人说她跟尤瑟纳尔像,有人说她跟伍尔芙像。这三个人当然都是智力超群,把斯泰恩跟尤瑟纳尔往一块摆,因为她们都在与女人的事实婚里当主导角色,都雄赳赳。把她跟伍尔芙摆到一起,因为都被家里的男家属性迫害。在我看来,这种对比全是瞎胡闹。这三个人,每一个人和其他人,都没法说像。厉害人物没有彼此相象的。

          其实,斯泰恩与伍尔芙见过一面,彼此扫了兴。那是个大场合,伍尔芙日记记录说“jews swarmed.”斯泰恩是犹太人,swarm是指讨厌的小动物蜂拥而至。斯日记评伍为“another pure female“。斯最讨厌纯粹女性,她这样说你就是骂你了,因为纯粹女性在她那里就是软弱,无聊,琐碎,没有思考能力,就是会除了生小人啥用都没有的人。但她后来喜欢的那个女人,初见面时她也评为pure female。那个女人叫爱丽斯,初次见面,斯简直是讨厌她,讽刺她“穿着窗帘”。兰登书屋那书,斯泰恩那篇,结尾说斯其实就是一个pure female and mother.

          所有这些外国死人,留下可看的,除了本人作品,剩下尽是考据,回忆和传言。本来,语言就是用来塑造人的,作家用作品塑造他自己,读者再用阅读和考据去塑造作家,几搞几搞,编造乘以编造,解释乘以解释,最后就是无数个有交叉不重合的形象。

          谁要了解这里某一个人,找这书,到网上找别的相关书,就这样吧。敲进去一个名字,能出来几千个结果。找不到,读不到,又有什么关系。这些人的正史花边,知道了也就是些信息。当然脑子里也会搞些对比,搞些感叹,所谓怡情怡性。

          但是,这些美国人!这些法国人!这些英国人!流动的盛节?屁!那是他们的盛节,我这后殖民,看的时候,有平常心和没平常心,都不行。看得多了,突然就觉得腻,看还是看得下去,但是对翻译些资料,自由编译些故事,就没了兴致。

          对尤瑟纳尔,我的爱不一样,不是不一样,而是真地有爱,因为除了知道花边,我确实读了并且爱了。但是这爱,怎么也不能像对鲁迅或红楼梦一样,能读到心里堵,一想起来就堵,并且知道这堵是最正当的,是最应该的。读外国死人也堵,是一种堵加上另一种堵,好象乘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系数。虽然都全球化了,对话语霸权及其解说也知一二,也从没觉得自己是祖国万万岁的极端民族主义者,但就因为这堵心堵得不理想,所以突然就想跳出来,再也不理这帮外国死人算了。可是,外国死人无时无处不在,堵心和焦虑也都是必然。所以,瑟瑟丝丝,等缓过劲来,也许会继续。其他我已经扔去一边了。

          瑟瑟后来自己说:“我从来没有在美国大学环境里生根。我在那里极少朋友,仅有的几个要么通过格雷丝,要么通过阿德里安。那段经历还是有益的。我感谢Sarah Lawrence,使我能够在美国有条件呆下去。但我绝不向任何人推荐这种生活方式,除非你决心从事教学、对美国生活及由此而来的离乡之感有极度的好奇。”

          这种方式,这段经历,持续了近10年。总结起来,两点值得一提,一是瑟丝从适应到和谐,伴着伴着成了伴侣;二是瑟瑟虽然郁闷,但是像所有伟大的作家一样,她坚持阅读和思考,她只等一个题目,一个有形的计划,好让自己的文字能量倾泄而出。

          前面已经提过丝丝那个著名的记事本。起初是瑟瑟记,条条事项如电报,从1944年起转手给丝丝,哈,从此变成恋爱女罗嗦狂的样本。丝丝记每次约会,记购物单,记帐盘点,还写评论。记事本里,玛格丽特.尤瑟纳尔(Marguerite Yourcenar)被记作“MY”,最神经过敏的考据癖,可以联想丝丝一写这两个字母就窃喜,推理是:它恰好是“My”,就等于在说“玛格丽特.尤瑟纳尔是我的”,符合丝丝狂恋瑟瑟、要占她为己有的心思。丝丝死后,瑟瑟重读所有记事本(年年都有,仅1976年那本不知何故遗失),偶尔更正,或加些评论。如丝丝写“MY学织毛衣。”瑟瑟批了个“No!”又如丝丝写“MY买了张豪华床”,瑟瑟批“那床还在”。可以想象,几十年几十本生活琐事的记录,温柔的日常对话。

          1944年8月,巴黎解放。那一天,记事本里就这一句话,两人都不评论。猜啊,巴黎解放,欧洲解放,瑟瑟要回家!但是,丝丝不让她走,最后瑟瑟选择了留下。不用怀疑,瑟瑟更愿意回到欧洲去。为什么留下?习惯了稳定的日常生活?爱上了丝丝的爱?41岁了不想大变化?反正记事本上写过几次“MY in tears and desolate”,再无其他,瑟瑟后来没在任何场合解释过当时的决定。

          一旦不走,那事实婚姻就是成了定局。她们恢复旅游的习惯,东西海岸和中部都有游历。每年只有圣诞节,她们是分开的,因为丝丝回家,那年头还没有come out 之风,孤儿丝丝在uncle家长大,圣诞见面大概就是相互给个面子,跟他们come out也实在没必要。

          1947年,为了减少日常生活的麻烦,尤瑟纳尔入了美国籍。这对丝丝又是一颗定心丸,不能结婚,搞个国籍似乎就像那个人终于过了门儿一样。瑟瑟填了表就交,都忘记跑一趟法国外交部门去保留法国国籍,这给她后来入法兰西学院还添了点小麻烦呢。

          瑟瑟没把改换国籍当个大事。她的大脑和灵魂都属于欧洲,她的一切都属于法语,她从不以为,展示给海关的那几张纸决定着人的归属。70多岁的时候,瑟瑟给朋友写信:“美国?34岁之前,我对这个国家想都没想过。希腊才是我的中心,我梦想永远留在希腊。世事难料,奇妙的偶然决定了我的生活另有面目。”

          1949年,瑟瑟46岁。这一年改变了她的命运。1月12日,丝丝46岁生日,同时也是瑟瑟老爸米歇尔20周年忌日。21日,瑟瑟看了劳伦斯.奥利弗的《哈姆雷特》,她陷入了深思——难道就这样平庸一生,接纳日常生活的小悲喜,偶借他人才华让真与美激动自己的情绪?不甘心呐。果然,仿佛天知道,1月24日,一个箱子寄到瑟瑟丝丝的岛上木屋,那是瑟瑟1939年离开欧洲时留在瑞士洛桑一家旅店的,朋友辗转帮她寄来。箱子抵达一事,瑟瑟在记事本上划了好几笔加粗线。丝丝当时在老家过年,2月份才回来,箱子里最重要的,是她以前写的阿德里安。开头是“我亲爱的马可……”此句一入眼,啊呀呀,瑟瑟激动啊。从1924年21岁大的时候,瑟瑟就计划写公元二世纪的罗马老皇帝阿德里安。她当时是想从安提努斯——被皇帝热恋的男青年——写起。她跟老米初游罗马,到了阿德里安与安提努斯热恋缱绻过的地方。罗马那鬼地方,比咱中国可不差,都混过了几千年,一脚踩得出一百个典故。饱览群书兼广泛游历,还结结实实爱过一堆大活人,瑟瑟在罗马,睹物思人,心灵激荡,立时就想写。史云:阿德里安有过可怕的爱情,这爱情玷污了他的统治,瑟瑟早就琢磨这个故事,写它出来多么爽。我们知道,瑟瑟写作有古典情结,从形式到语言,她的风格比同代人晚至少一两个世纪。她最喜欢的法国作家是拉辛,拉辛只比莎士比亚晚几十年。《仁慈一击》虽是现代小说,但不费力就可以改作几幕戏剧,像拉辛的作品一样演。当然瑟瑟也喜欢伍尔芙和托马斯.曼,但那是脑子里喜欢,不是心的归属。

          皇帝与青年的热恋,23岁的瑟瑟以对话形式写了一遍,写“年轻、静默、温柔”的安提努斯,写“既非皇帝、亦非哲人、仅是被爱者”的阿德里安。初稿被出版社拒绝,瑟瑟不以为意,因为她自己也承认写得不好,只苦于无从下手去改进。1936年前后,33岁的瑟瑟又试着写,写了15页就扔一边了。

          这箱子一到,46岁的瑟瑟感觉“像在画布前,终于找到了角度”,积聚了那么久的才华和能量,终于等来了主题,和这主题的角度。马上可以泼墨了。后来瑟瑟说,十几年前的初稿,只留了一句话:“I start to see the profile of my death.”定稿从对话变成回忆录,实际就是阿德里安写给马可.奥勒留的信,在信中回忆他走过的半个多世纪。感谢春花说明,马可.奥勒留是阿德里安的养孙。书信体最好了,最适合滔滔不绝,《阿历克斯》也是滔滔不绝一封信。

          瑟瑟钟情阿德里安,说他是罗马皇帝之中最完整的,他比奥古斯都更人性,比马可.奥勒留更讲政治(啊,讲政治)。他本质上是个人主义者,同时也是法学家,是大改革者。他纵情声色,他也有了不起的公民心。他痴情,可这不妨碍他不断以不同方式爱上许多不同的人;他的一生,精神始终在自己的控制之下。(也就是说,没发过失心疯)。

          二十年思索,被同一个主题萦绕,最后写出了一个时代,瑟瑟对这种戏剧性很满意。一箱旧手稿勾引出早年灵感,这是不对的。瑟瑟几十年来一直着迷于此罗马皇帝和整个罗马文化。箱子始终不到,她迟早也会写。她说:“有些书,不到40岁,不要妄想去写它。年岁不足,就不能理解存在,不能理解人与人之间、时代与时代之间自然存在的界线,不能理解无限差别的个体……经过这许多年,我终于能够把握皇帝与我之间的距离。”

          《哈德良回忆录》,瑟瑟说她是这么写出来的:“从去年开始,散落在巴黎的若干笔记与章节失而复得,我搁下另外两本书,打算以浓烈密集的激情写这部长篇。就目前完成的四分之三看,这既是对我以往‘作品’的肯定,更是始料未及的延伸与超越,甚至是对我自己的延伸和超越。”众所周知,为写老皇帝,瑟瑟阅书无数。但瑟瑟强调自己绝非室内作家,而是脚踏博学和魔术两只船:“人常误解博学,法国人尤甚,以为饱学之士就是从早到晚的书虫。如果爱生活,兼爱所有形式,兼爱此刻与过往,必然嗜好读书——过往比此刻时间长,面积大,大部分的生活都已在书中。我读希腊文献几十年载,哈德良的时代和文化已经在我脑子里复活;但我不是“欲写之,必知之”,我是把自己浸在其中,直到这一主题像得到充分灌溉的植物,钻出了泥土……我竭尽所能做了三年研究,如专家般深入。我设计思路,迷醉其中,癫狂又理智,如疯如魔……我做尽必要之事,做时全无从中得好处的念头。

          去国多年,LOEB-HEINEMANN出版社的红皮古典系列丛书就是我的故园。识人妙法之一就是读其所读,产生目的之先,我已获得手段而不自知。台伯河波涛水光近在眼前,需要想象的,只是皇帝的双手年迈肿胀,将羊皮纸卷徐徐展开。”所以,瑟瑟写老皇帝,只要纸在膝上,她随时随地写。她在家里写,火车上写,在旅店里写,在咖啡馆里写,在任何一个能写字的地方写。那一段她还在给学校上课,多奔波。她写的既是想象,又是自传,她根本不需要资料和参考。“我置身于另一时代,目力应邀去了长远浩荡的地方。我每晚记录当日见闻:每个词语、每个姿势、每个最不可琢磨的细节。书中两页的小小场景,曾如慢镜头在我眼前细细展演。如果这些全部录入书中,那将是数千页的巨作。”她把这几千页看来看去,同时几乎是一气呵成地写,全书简装本只有300多页。

          产生目的之先已获得手段而不自知,是四海皆准之养猪原则,以上为这一原则在瑟瑟创作个案上的体现。养猪与放羊之间如何协调,尤其瑟瑟这母仪天下的超强偶像,与丝丝这倔强乖僻的番邦女子,她们之间的和谐是怎样一个版本?她们示人的面目,符合旁观者对同性伴侣角色分工的预期,“男方”、“主人”、“强者”显然是瑟瑟,“顺从”的是丝丝。用现代术语野蛮定义女同模式:T是瑟瑟,P是丝丝;搞型是瑟瑟,被搞型是丝丝。

          事实怎么可能按照定义走?如果爱也有总原则,涉及个案就真是隔行如隔山。从1949年1月24日旧手稿突然来到,至1950年4月《哈德良回忆录》出稿,瑟瑟全身心给了老皇帝,丝丝更是全身心给了瑟瑟:她是瑟瑟的书记员、档案员、第一读者、评论员、礼宾司司长、日程秘书、信函秘书、贴身勤务员。凡与瑟瑟有关的工作,烂枪打鸟她不挑,缺的烂的她全包。丝丝记事本里几乎每天都写“通读M昨日所写”,有时写“与M商议修改某段某句”。瑟瑟阅书无数,丝丝在图书馆查资料的时间也相当多。她没日没夜地誊写和整理,她就像练了分身术的工蚁,以一当十地伺候蚁后产她那个金蛋蛋。瑟瑟在《哈德良回忆录》创作笔记里表达了她的感激和赞美:“本书不题献。原该献给G.F……但我坚持作品内部不留作者痕迹,开篇即题献某某,如此私人行为显然不合我意。何况,献词再长亦不全面,再不免俗也不及G.F君与我不同寻常的友谊。友谊的财富伴我多年,我感到非常幸运。细思之,世间幸运者绝非独我一人,但我所享受的实属罕见。创作冒险成功,作家一生满足,其中定有人助。当作者因疲倦而屈服于不准确或软弱的句子,此人拒绝放行;当作者对某篇某节不确信,此人与我们切磋20遍或更多;当遍查鸿篇巨制方可找到一处有用的说明,作者明知其必要却因懒惰而不为之,此人去了图书馆;此人或支持、或赞同、或较量;为艺术和生活而工作不容易,但也让人永不厌倦,此人以同等的狂热与我们分享欢乐;此人于我们,不是影子、不是反射、甚至也不是补充,此人就是他自己;他给我们绝对自由,也令我们完全成为我们本应成为。”这一段赞则赞矣,无他。考据癖说,这已经是瑟瑟对丝丝最公开、最热忱的评论了,事实肯定比表达出来的少。考据癖还说,无论精神力量还是文学才华,尤瑟纳尔何等人物,她又不打算操练白居易风格,一个看来只能起到老婆婆作用的美国女人,怎会被允许参与她的创作?通常的解释是,两人共同生活那么长时间,习惯了。

          另两种推测是:一、瑟瑟每写完一部分就念给丝丝听,充分体现了丝丝有权干预瑟瑟创作,体现了丝丝对瑟瑟的权力。宠臣与主子,谁主宰谁迷恋,没有不复杂的。而瑟瑟再自信,再不期待读者的直接反应,有丝丝那仰慕的耳朵和脑子见证她的成果,受下又何妨。二、瑟瑟对丝丝智力的信赖,对丝丝权威的接受,高出她乐于公开承认的程度。到最后一切信函及外事活动由格雷丝女士处理,如果仅是无奈而非本心,尤瑟纳尔绝不可能放手至此。哪个在强加?哪个是默许?初次见面谁爱着谁?40年共同生活是不是互为心甘情愿的命运?所有这些与你何干!打死瑟丝也不说。瑟瑟偶尔谈谈感想,当然是以其高雅又超脱的方式。要偷窥具体事件,只能去瑟丝记事本上找。但丝把瑟的神坛砌得很高,自视也不低,所以活得很有“自传感”,我相信她在那记事本里书写的时候,不无“后人可借此佐证真相”的意思,不无“我与尤瑟纳尔——共同走过的日子”的意思。那记事本瑟瑟时时批注,所以是二人有历史意识的蓄意暴露,她俩既各自为政,又狼狈为奸。剩下的,就只有“我与名人二三事”来满足偷窥欲了。如前所述,在瑟瑟供过事的学校,师生说她是“思想自由”、“目标坚定”的“中世纪女人”。

          在荒漠岛(Monts-Deserts),1950年老皇帝快写完的时候,丝丝做的主,买下了原定先租后买的小木屋。半百女人不在乎目光。岛民眼睁睁地看,瑟瑟矮胖,丝丝瘦高,散步时候丝丝胳膊在瑟瑟肩膀,瑟瑟揽着丝丝的腰。勾肩搭背,流氓一对!以下是若干具体描述:

          “她们着装吓人。玛格丽特裹斗篷,穿大肥裤子;格雷丝花布包着头。后来的嬉皮就是她们那样,但她们从40年代就开始了。我估计是格雷丝把俩个人打扮成这样子的。我婆婆在路上看见她们,就跟我说:‘瞧,那两个化装女人……’”“她们有时请村子里的人去家里喝茶。玛格丽特主持谈话,整个过程极具维多利亚遗风。据说,她们俩通常由玛格丽特下厨做饭,但格雷丝洗菜、备料,做一切准备工作,然后玛格丽特像王后一样走出来,‘下厨’。家中一切都是格雷丝掌管。电话是她接,如果找玛格丽特,玛格丽特能否接听,由格雷丝决定。有几次玛格丽特说没有得到我们想转告的事情,我们不得不又打了几次。格雷丝还搞‘小女人’的把戏。玛格丽特喜欢跟我丈夫聊天,因为我丈夫有学问。格雷丝对我说,‘如果雅克(我丈夫的名字)以为他说的那些巴黎的事儿真地让玛格丽特感兴趣,那他就错了。’你看格雷丝的嫉妒心多重!……但她们看上去始终是很好的一对。”“格雷丝很严格,在商店里对人也严厉。但她也有特别好的地方。她叫孩子进家里喝茶,让他们在她家园子里玩。夫人(瑟瑟)很少出门,除了散步。她永远在工作。格雷丝还去教堂做礼拜,怪是怪,但好歹还是村子里的一员,夫人简直不是村子里的人。”村子里夜不闭户,有人说格雷丝经常拿着自己刚做好的面包,直深更半夜直接进人家的屋,放在厨房就走人。每年复活节送彩蛋,她永远是第一个,别的主妇5点起床出门送,发现还是被她领了先。谁的车里放着弓箭,格雷丝就唐僧一样走过去给人上课:你这样